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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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0 09:25: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18个区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

近期,全国部分大宗农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降,给脱贫人口稳定增收带来一定影响。为防止因价格波动、自然灾害导致脱贫人口收入下降、甚至出现返贫致贫现象等问题,按照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的通知》(渝乡振发〔202341号)文件要求,根据市级统一部署,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消费帮扶是打通农产品内循环、促进帮扶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化解疫情灾情影响、缓解农特产品滞销卖难的有效举措。做好消费帮扶,能够直接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带动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有效解决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问题,防止脱贫群众返贫。各镇街、各帮扶集团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举措,充分发挥消费帮扶在助农增收中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切实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广泛号召“以购代捐”

各镇街要进一步落实好脱贫农户增收机制,对已经归仓的农产品要持续做好消费帮扶和销售对接。对脱贫群众、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等困难群众因价格大幅下降和因灾品质下降的农产品,鼓励帮扶干部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开展消费帮扶。倡议全区各级各部门用不低于10%的工会会员福利,重点购买辖本内、单位对口帮扶镇、村的农产品。确保困难群众农产品不滞销、脱贫群众收入不下降

、深化实化结对帮扶

各级各单位要将消费帮扶作为“一区两群”对口协同开州、区级乡村振兴集团帮扶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工会经费购买区内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组织各级机关、单位食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鼓励干部职工自发消费脱贫地区农产品和旅游。帮扶责任单位和个人要采取多种方式畅通渠道,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消费帮扶,抓紧购销当季农产品,助力农户增收,确保消费帮扶力度只增不减,农副产品不滞销,全面完成消费帮扶各项指导性计划。

、抓紧抓实产销对接

级各单位、镇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支持脱贫地区经营主体(通过直接采购、线上线下渠道销售等方式,积极参与消费帮扶,购销江津区及开州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益农信息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企业等市场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区商务委要组织商贸企业优先采购滞销农产品,鼓励大型农批市场、商超等流通企业深入脱贫地区开展产销对接。区交通局要依托全公路、铁路、港口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强化预警调度化解

镇街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关注带动脱贫人口规模较大、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覆盖面积较大的种养产业,分析研判该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和价格波动对脱贫人口收入带来的影响,有针对性提出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措施。对可能存在滞销风险的农产品要及时发布预售信息,适时对接联系帮扶的区级帮扶集团牵头单位,汇总滞销农产品品种,协调具体采购数量,细化采购时间节点,确保脱贫地区、脱贫户农产品不出现滞销。对农产品价格下跌明显的农产品,强化信息预警,加密工作调度,跟进帮扶措施,强化电商帮扶,组织产销对接,全力确保脱贫群众收入不减少。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及时纳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做到发现一户、监测一户、帮扶一户。各单位根据全区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任务责任清单(附件1),每月25日前将当月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相关数据汇总表(各镇街填报附件2,各帮扶集团牵头单位填报附件3,区总工会、区交通局填写附件4)分别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严格落实目标考核

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重庆市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江津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都把增加脱贫人口收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中之重,促进脱贫群众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对因消费帮扶政策、责任、工作不落实造成返贫致贫的,将严肃追责。

附件:1.江津区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任务清单

2.XX(单位)开展消费帮扶助农增收行动相关数据

                          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江津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联系人:周航,47535677,邮箱:jjqfpb@126.com。

区商务委联系人:周光勇,8188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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