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25 09:25:00 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有关部署,按照中共重庆市江津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江津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引领带动全区乡村面貌整体提升,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是贯彻落实市委和区委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决策部署的重要工作,是未来五年江津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之一,到2027年,全区力争建成50个独具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各镇(街)要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履行好指导及推荐职责,强化部门间协作,切实抓紧抓好创建工作。严格创建示范标准和程序,突出创建过程,注重探索经验,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各项创建示范工作落到实处。
二、 深入推进创建
各镇(街)要将开展示范创建同推动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按照《重庆市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成效评价办法》(附件1)明确的步骤,推动本镇(街)示范创建工作。围绕《重庆市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标准》(附件2)明确的创建内容,结合村情民情,各有侧重进行示范创建。要以示范创建申报为契机,广泛发动乡镇、村、社参与示范创建,突出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形成创先争优、齐头并进的生动局面。
三、 认真组织推荐
各镇(街)要结合实情选树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典型,对照创建标准,坚持优中选优,认真遴选推荐创建村名单,原则上,每个镇街(除双福街道外)预申报1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请各镇(街)积极组织申报,经党委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6月19日上午12:00前,将主要领导审定后的示范村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区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科407办公室。
附件:1.重庆市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成效评价办法
2.重庆市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标准
3.重庆市2023年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推荐表
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刁勇,联系电话:47226697)
附件1
重庆市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
成效评价办法
为高质量推进我市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农办〔2023〕1号)中“重庆市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 、总体要求
(一)坚持因村制宜。结合乡村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开展示 范创建,不断探索创新,防止大拆大建、无效投入,避免乡村规划城市化和乡村建设同质化倾向。
(二)坚持群众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农民组织起来, 坚持以“原乡人、归乡人、新乡人”为主体,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参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三)坚持统筹推进。 优先考虑已纳入各类示范创建的村, 并与已创建成功的各类示范村“串点连线成片”,兼顾代表性和均衡性,形成良好的区域联动示范效应。
(四)坚持有序创建。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按照“乡镇申报、区县推荐、市下达任务”的基本程序,梯次创建,压茬推进,到2027年,成功创建1000个。
(五)坚持赛马比拼。对照发展目标和群众期盼,每年动态 晾晒比拼区县工作成效和发展成果,总结推广最佳实践案例,推动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二、 评价程序
坚持自评与考评相结合,按照区县自评、第三方评估、市级复核评价的程序进行。
( 一 )区县自评。 创建村根据《重庆市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 村示范创建评分表》开展自评后,由所在乡镇(街道)填写《重 庆市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申请表》,在各乡镇(街道)组织创建村开展自评的基础上,区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复核后统一上报。
(二)第三方评估。 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制定评分标准,采取 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示范创建的村进行实地评估,逐一 出具评价意见建议。
(三)市级复核评价。由市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建行动工作专班牵头,组织开展复核,复核结果进行公开通报。
三、 评价内容
(一)党建统领。聚焦党的建设,着重围绕党的全面领、村党组织规范建设、践行群众路线等方面开展评价。
(二)产业兴旺。聚焦产业发展,着重围绕基础设施建、主导产业培育、群众增收及村级集体经济壮大等方面开展评价。
(三)生态宜居。聚焦乡村建设,着重围绕村庄规划、农房规划许可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污水革命、农村垃圾革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评价。
(四)文明和谐。 聚焦乡村治理,着重围绕公共服务设施配 套、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四治”融合、“三事”分流等方面开展评价。
(五)数字低碳。聚焦数字赋能,着重围绕数字化应用绿色化生产、低碳化生活等方面开展评价。
四、 结果运用
(一)市级下达任务未按期创建成功的,可申请延至下一批,
延期仍未创建成功的,则取消创建资格。
(二)市乡村振兴局给予创建村每村100万元的激励。激励资金由区县统筹安排,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支出。
(三)各区县要积极整合涉农资金,统筹推进区县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对持续创新实践、积极示范引领、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等示范创建成效明显的区县,在次年创建指标上给予倾斜。
(四)“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成效作为市级区县乡村振兴考核和“四千行动”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
重庆市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成效评价表
创建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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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办 事处)关于创 建完成情况的 说明 |
(盖章) 年月日 | |
区县乡村振兴局自评结论 |
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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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月日 | ||
第三方实地核查意见 |
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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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月日 | ||
市千个宜居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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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和美乡村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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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创建行动工 |
(市级复核意见以正式发文形式公布) | |
作专班复核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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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
重庆市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 自评总结编制提纲
一、示范创建村基本情况
二、“党建统领强村”情况
三、“产业兴旺”乡村情况
四、“生态宜居”乡村情况
五、“文明和谐”乡村情况
六、“数字低碳”乡村情况
七、特色亮点和创新情况
八、 相关附件
报告中涉及到的支撑材料可作为附件单独提供,并提供附件
清单方便查
附件2
重庆市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创建标准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评价 依据 |
1 |
党建统领强村 |
全面领导 |
1.强化村党组织对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 严格执行各类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 2.选优配强支部带头人、村党组织书记带富能力强, 根治村干部“走读”现象,与群众干在一起、想在一起,成为村民安居乐业的主心骨,让组织扎根在基层中。 3.加强对村级社会组织的培育管理,搭建由村党支部领导,村委会、互助会和村民代表等多方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管理。 4.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年经营性收入不少于20万元。 |
完成情况现场核查 |
2 |
组织规范 |
5.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常态化组织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6.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7.持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加大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原则上至少每两年吸收1名青年党员入党。8.奋力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规范设置“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有条件的村推进村综治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设置有驻村警务室、法官工作站。 |
||
3 |
群众路线 |
9.落实“五级书记遍访”和“干部走访、教师家访、医生巡访、农技随访”“四访”制度。 10.建立干部经常联系走访群众制度,常态化开展走访,每季度开展一次“两解一帮”行动(解读政策、解决问题,帮助增收),让干部生活在群众中。 11.建立普通党员联系服务农户制度,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突出党员带头示范作用。 12.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道德模范选树、“三留守”人员关爱等积极向上的群众性创建活动,让群众活动在集体中。 |
现场核查群众随访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评价 依据 |
4 |
产业兴旺乡村 |
完善“五网” |
1.建好“路网”,村内主次干道实现互联互通,宽度适宜,道路安全护栏、标志、标识等设置适宜,便道入户率100%,村民出行安全便利;田间道路、入户便道尽可能采用乡土生态材料铺设。 2.建好“水网”,水源、供水、灌溉设施布局完善, 饮水设施管护机制健全、运行正常,村民聚居区自来水入户率100%,水质、水压、水量满足需求。 3.建好“电网”,村、组及合作社项目点全部通动力电,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9%以上。 4.建好“通讯网”,4G通讯网络实现村域全覆盖,行政村通宽带。有条件的村逐步推行5G网络全覆盖。 5.建好“物流网”,探索推行交邮融合等多种模式, 建有分布合理的商贸物流网点、电商服务站点及冷链服务设施,打通快递物流进村最后一公里。 |
完成情况现场核查 |
5 |
产业 发展 |
6.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着力提高土地效率,在有效盘活农村空闲和低效用地、闲置的农房和宅基地方面开展探索,村内无常年大面积撂荒耕地。 7.依托自然禀赋和特色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山地特色农业,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因地制宜采取“生态+”“互联网+”等载体,延伸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8.尊重农民意愿发展庭院经济,打造一批特色种植、养殖、手工、休闲旅游和生产生活服务等小微经济体。9.注重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村集体进行规模经营比重达50%以上,农民参合率达60%以上。 |
完成情况现场核查 | |
6 |
农民 增收 |
10.因地制宜吸引城市人员下乡、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带动就业,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和公益性岗位,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做好劳务输出服务及乡村工匠培育,促进群众好就业、就好业。 11.落实产业到户政策,辖区内有发展产业意愿的脱贫群众、监测对象享有“一户一策”产业到户政策及产业帮扶措施。有劳动力的在家农户实现产业全覆盖。 12.有切实可行、群众认可的联农带农机制,农民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区(县)平均水平。 13.常态化监测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村内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现“两高于”目标。 |
完成情况现场核查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内容 |
评价 依据 |
7 |
生态宜居乡村 |
规划 引领 |
1.系统梳理挖掘农村多元价值,优化乡村生活空间布局,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坚持村庄规划、产业规划、农房设计“多规合一”,做到先规划后建设,不摊大饼、不搞大拆大建。 2.注重提炼地域特色,严格规划许可管控,大力保护土家寨、苗寨、吊脚楼等民族村寨、传统民居、文物古迹等。引入乡村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和艺术家等下沉乡村,开展陪伴式设计服务及建设运营服务。 3.组织培训本地瓦工、木工、石匠等乡村工匠,因地制宜利用本土自然材质、传统元素、工法技艺等,塑造乡土特色景观,打造独具重庆特色的巴渝民居。 |
现场核查群众随访 |
8 |
环境 舒适 |
4.有序清理拆除乡村违法建设,村内总体干净、整洁、有序,电力、电信(宽带网络)等杆线架设有序,村容 村貌明显提升,农民群众卫生健康意识不断增强。 5.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村庄至少配建1座公共厕所,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6%以上;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圈舍改造,切实降低和减少畜禽粪便对环境污染。6.持续开展农村污水革命,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率达85%;建有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长效机制。7.持续开展农村垃圾革命,配备完善的垃圾收运设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和积存垃圾,柴禾杂物堆放有序,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 |
完成情况现场核查 | |
9 |
绿色 生态 |
8.村庄标识、候车亭标识等体现村庄特色,公共活动、健身活动场地规模适宜,建设手法乡土生态,严禁大规模硬化及硬质铺装,融入乡愁记忆。 9.辖区内河道、沟塘岸坡自然、生态;水体清洁,无黑臭、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 10.利用本地常见果树、林木大力开展村庄“四旁”植树活动,村道两侧绿化自然生态,避免乡村景观“市政化”。 11.常住农户庭院美化采用本地适生品种,多使用瓜果蔬菜、自繁衍花卉等,避免过度“布景化”。 |
现场核查群众随访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内容 |
评价 依据 |
10 |
文明和谐乡村 |
服务 便利 |
1.村内适龄儿童实现就近入学,学前入园率高于95%,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 2.村内建有标准化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药品来源符合药品管理规范(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除外);农村常住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关爱行动,因地制宜建设老年活动场所、老年食堂、乡村托育点等服务设施。有条件的村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等提供集中供养及日间照料服务。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 |
完成情况现场核查 |
11 |
乡风文明 |
4.常态化开展村级典型选树和评选活动,积极参与国家市县乡各级典型选树和评选活动。 5.结合乡村新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充分利用闲置村校、办公室、农房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乡村书院、农家书屋、文化中心户等,配备文体器材及相关设备设施,打造群众茶余饭后的活动场所。 6.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常态化宣讲党的“三农”方针政策,开展农村适用技术培训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等,开展健康向上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弘扬和践行社 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7.全面推行移风易俗,辖区内无大操大办、高价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现象,无好逸恶劳、游手好闲、打牌赌博、低俗娱乐、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 |
完成情况现场核查 | |
12 |
治理 有效 |
8.打好“乡情牌”,鼓励引导本土的离退休干部、教师、医生等新乡贤,返乡定居、创业养老,担任乡村互助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成为乡村治理新力量。 9.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搭建由村党支部领导、群众自治组织、村民代表等多方参与的议事平台及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有效扩大基层民主。 10.定期收集梳理群众诉求,不断深化“清单制”“积分制”,探索“院落制”管理,推行乡村治理“三事分流”,实现“大事政府办、小事村社办、私事自己办”乡村善治机制。群众满意度稳定在95%以上。 11.村规民约健全,操作性强,家喻户晓,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高。 12.深入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有规范化人民调解室,村人民调委会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配备至少1名纠纷信息员。 |
完成情况现场核查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内容 |
评价 依据 |
13 |
数字低碳乡村 |
数字赋能 |
1.搭建智慧村务和服务管理平台,推动“互联网+党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等,推动日常事务“网上办”“掌上办”。 2.探索推进农民承包地数字化建设,推动“大田托管”和“智慧监管”。 3.有条件的村通过网络直播、短视频、云旅游等方式发展智慧旅游,取得较好效果。 |
完成情况 |
14 |
低碳生产 |
4.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推进化肥减量化及化学农药减量化工作。 5.秸秆、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得到有效回收及利用。 6.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圈养率达100%。 |
||
15 |
低碳生活 |
7.推广农村资源循环利用,鼓励选用村庄闲置建材以及旧农具、老物件等用于村庄建设。推行现有农房节能改造,推广高效节能灯具,推动建筑节能。 8.全覆盖开展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取得一定效果。 9.采取多种手段开展低碳理念教育和政策宣传,持续提高群众低碳节能环保意识。 |
||
16 |
加分项 |
1创建村近三年获全国、市级表彰。 2创建村有具有较大影响力创新做法,且获得国家、市级广泛推广、获得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批示。相关做法被中央、市级主要媒体深度报道、入选市级及以上典型案例。 3.创建村有生态化、特色化的村庄规划,并迭代做好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及乡村建设导则,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多形式开展“互联网+乡村治理”。 |
— 14—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评价 依据 |
17 |
一票 否决 项 |
1.发生过重特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负面舆情、涉黑涉恶、邪教组织、黄赌毒现象等。 2.领导班子严重违纪违法的。 3相关工作被区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耕地保护、粮食安全“三条底线”工作不力,被约谈、督办、问责的。 5.创建工作中有以下行为的: ①在示范创建中弄虚作假的。 ②毁坏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历史文化(传统)村落,拆除有保护价值的老房子。 ③违背农民集体意愿搞强拆强建、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 ④生搬硬套搞“城市化”“西洋化”,建造与乡村风貌不协调的人造景观、商业街区、异形建筑。 ⑤脱离实际、好高骛远,搞急功近利、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⑥创建工作作风漂浮,把主要精力放在喊口号、玩概念上,不重实效重包装,搞“材料出政绩”。 |
附件3
重庆市2023年千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示范推荐表
行政村名 |
XX区(县)XX镇(乡)XX村 | ||
村党支部书记 |
联系电话 |
||
村情概况 (200字以内) |
|||
工作亮点(1000字以) |
工作亮点 (1000字以) |
|
所在乡镇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区(县)乡村振兴局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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