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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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江津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8 09:10:00

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监督管理,突出衔接资金的透明性,确保资金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现将江津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资金146万元,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23-47545849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电话:023-47535677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8日

        津农业农村委函〔2023281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区城市管理局: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二批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2023115号)要求,现将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6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相关支出)下达贵单位,并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限内编制好详细实施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将资金分配下达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并于2024130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江津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津财农〔202246号)、《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津财农〔202285号)要求,确保使用合理合规,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三、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加强项目全过程质量、绩效目标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1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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