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5-06 09:10:00 大 中 小
尊敬的毛彬韧委员:
您在重庆市江津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农药销售管理的建议”我委已收悉。我委非常重视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组织讨论研究,落实责任、明确专人及时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现就您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抖音、拼多多等APP普及,网上购物已被大众所熟知。网络购物在方便大众的同时,也为农药使用、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存在销售假劣农药产品、虚假夸大宣传、用药指导缺失等方面。
二、问题分析。
(一)网络可以销售限制使用农药以外的其它农药。根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限制使用农药不得利用互联网经营。利用互联网经营其他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规定,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可以在互联网平台经营限制使用农药以外的农药。
(二)网络销售农药监管难。一是购物APP不受农业执法部门监管,若购物APP放松对网上经营农药商家的资质(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查,就容易发生非法经营的情况。二是农业农村部门调取网络销售农药店铺数据困难,若网络销售农药的经营者不向所在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备,其网络销售农药行为不易被发现。三是网络销售农药多为异地购买,农药使用地农业执法部门无法对销售地农药经营门店监管、执法。四是网络购药农户农药使用不受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网络销售农药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将对外地网络交易平台上的本地网店采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实体店铺在网上上传并公示相关资质证照。区农业农村委将向上级主管部门建议,对网络销售平台的农药经营门店开展摸底排查,让各地农业主管部门掌握辖区网络经营农药情况。同时开展辖区农药经营门店网络经营摸排,建立辖区网络经营农药门店台账,并加强监管。
(二)提升农药使用者自身能力。开展农药经营者、农药使用者培训,增强农药经营者合法经营、用药指导能力及农药使用者识假辨假、科学用药意识。
(三)加大网络销售农药违法行为打假力度。区市场监管局通过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测系统发现和处置辖区内相关涉及农药网上销售的违法线索。区农业农村委将依法开展辖区网络销售农药门店执法检查,结合12345等投诉举报线索,严厉查处网络销售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
此复函已经我委杨栋群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诚恳地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敬意和感谢。
特此函告。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联系人:杜林;联系电话:023-47521247)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联合市场监管局加大网络销售农药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打假力度 |
2025年12月31日 |
区农业农村委 |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