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第三次会议第15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5-09 14:25:00

谭厚国委员:

您在江津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151号提案《关于加大高产品种大面积种植推广力度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江津区粮食生产的重视与关心,我委历来重视政协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委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督办,安排专人负责处理该项工作。经我委有关负责同志实地调研,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新品种推广

《种子法》实施来,种子选育审定推广欣欣向荣,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品种多,供选量大。主要粮食作物水稻和玉米这两大类,据保守估计,目前在我区合法销售的“两杂”品种不少于500二是新品种产量、抗逆性、适宜性不断提高。目前在市场上合法销售的品种,如果在生产上能“良种良法”配套,绝大部分都具备高产潜力,能充分满足种植用户的需求三是品种品质不断突破如水稻一级优质米品种,目前经国审或渝审品种不低于20个,二级优质米品种不少于50个,已完全能满足用户需求,但由于我区自然环境较差除海拔700米以上区域水稻能生产出较好的优质米外,其它区域主要粮食作物品质只是略有提高,相比全国其它粮食主产区品质有较大差距,市场竞争力明显不足。

二、主要技术措施

为保障优良品种的推广,做到“种良法”配套,我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近年来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转发市级农业部门每年推荐的“两杂”品种主推广品种名单,供农技术人员、种植农户参考;二是每年开展春耕春播现场培训会、水稻机插秧及直播技术现场培训会及水稻机收现场培训会,对全区农技推广人员、种粮大户从育苗到收获全程技术培训;新品种展示示范。每年筛选市场上合法销售的优质水稻新品种50个左右集中种植展示,供镇街农技术人员、种子经销商、种值大户观摩;四是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每年开展主要粮食作物部分品种品比、肥效、密度、病虫害综合防治等试验示范,探讨最佳的栽培技术方案;五是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水稻直播技术,在提高单产的同时,减少用工量,降低生产成本。如2023年在白沙镇芳荫村机插秧示范中,高产田块亩产达到了800公斤;六是开展非主要粮食作物的试验示范工作,如2023年在白沙镇芳荫村、永兴镇黄庄村开展了甘薯高粱万亩单产提升示范、新品种对比试验及展示示范。永兴镇黄庄村高粱高产示范亩产超过400公斤白沙镇芳荫村甘薯新品种最高4000公斤。

三、政策扶持

目前政策扶持方面主要是国家和市级层面的政策支持,一是耕地地力补贴,2023年每亩补贴额度在148.692元;二是种粮大户补贴,2023年每亩补贴230元(含每亩耕补148.692元和大户补贴补差81.308元两部分);三是利用粮油单产提升攻关、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等项目对种粮农户进行补贴。

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

我区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共计6.4万亩,计划总投资2.6亿元,涉及白沙、朱杨、石门、吴滩、永兴、龙华、西湖、油溪等镇,“三到位”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通过区政府专题会研究,工作动员会部署,项目驻点员调度,2023年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工作进展取得成效,目前全区87个项目已全面开工,已完成投资占比85%,同时拨付中央资金至业主单位滨江公司3104万元。一是建用一体目标以用定建,围绕粮油产业这个“国之大者”,把好设计关口,认真谋划道路、水渠、管网配套,逐块设计耕地宜机化,让农田变好种,经营主体种好田。二是高效产出目标深刻把握专项债项目内在要求,把高投资要转化为高效益作为重要目标,充分利用农田时空资源,布局“稻+综合”种养1000余亩,“稻+中药材”100余亩,水旱轮作12500余亩,实现多产一季,收益倍增。三是联农富农目标围绕着效益提高最终惠及农民的目标,因地制宜推动大户承包租金逐年递增、农户耕地入股联营、村集体经济托管分红等收益分配模式,力争农户从工程建设运营中得到更多实惠。目前,6.4万亩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全部集中到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已集中的土地中有2.02万亩流转至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67个经营主体。

此复函已经我委主要领导审签。感谢您对我区粮食生产工作的关注,恳请您继续关注,并向我委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促进我们的工作。如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最后,再次向表示敬意和感谢。

联系人:李志琦       联系电话:023-47521513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59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无(对镇街农业技术人员和种植户加强宣传培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