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09 09:30:00 大 中 小
姚维维委员:
您在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非法捕捞执法的建议》(提案第195号)的提案已收悉,感谢一直以来对我区禁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依靠设施设备监测和取证的建议
我区累计投入1000余万元,在2022年完成采购3艘执法船艇(配套3艘冲锋舟)、无人机2台、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67个监控建设,并接入市级预警平台(其中长江25个、綦河25个、塘河6个、笋溪河9个、璧南河5个、梅江河4个、驴溪河2个、石板溪1个、狮头河1个),长江干流重点水域监控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与此同时,协调市鱼保处不断增设和优化视频监控点位,并将视频监控权限下放至相应镇街,累计处置预警信息3700余条。通过技防手段辅助成功侦办多起非法捕捞案件,为精准、高效打击非法捕捞提供了技术保障,推动我区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实现从“人防”到“人防+技防”监管模式的转变。
二、关于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的建议
根据执法权限划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由公安部门负责,在区级层面的执法部门有江津区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侦查支队和长航公安江津派出所,在镇街层面各派出所均参与打击非法捕捞刑事案件办理。非法捕捞行政案件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为充实巡护力量,在镇街组织170余人的协助巡护队伍,在区级层面组建24人在专职巡护队伍;为提高执法监管效率,我区全市率先完成禁钓行政执法权委托下放,组织执法工作培训会2次,深入德感、龙华、贾嗣、西湖等镇街现场开展“沉浸式”“场景式”执法教学,有效提升渔政执法能力。
2023年至今,公安、农业农村部门和镇街,通过水陆结合、人技结合、明暗结合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紧盯重点水域、重点时段,严打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亮剑、零点、清晨等专项行动3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水上巡查里程超过3000公里,办理非法捕捞涉刑案件27起,非法捕捞行政案件26起(含检察院移交历年微罪不诉案件15起),高压严管态势持续保持。
三、关于发动基层力量的建议
我区积极推动构建多元共治体系,指导垂钓协会、餐饮商会发布公开倡议和承诺,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和相互监督。充分发挥退捕渔民具备船艇驾驶资质,熟悉水情、渔情的特长,通过购买服务驾驶船艇的方式辅助参与执法行动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充分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加强与江津区鸿鹄护渔志愿服务队协作联动,充实巡护监管力量。按要求建立长江“十年禁渔”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公布24小时值班举报电话,建立完善从接报、反应、调查核实到处置的工作机制,确保举报回应率达100%,累计处置举报投诉电话42起,通过及时跟进核查,成功立案查处8起,并组织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广泛的社会公告和宣传,鼓励社会力量积极禁捕退捕工作。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委将持续发挥在禁捕退捕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坚持惩防并举,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统筹农业农村、公安等执法部门和镇街,严打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持续通过列指标、列数据、列排名方式每月调度通报,进一步压实属地、属事责任,切实巩固禁捕管理成效。
此答复函已经杨栋群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
联 系 人:古和平,联系电话:023-4728210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持续以禁捕管理秩序整治为核心目标,强化与部门、镇街的联动配合,定期开展渔政特编船队联合巡航每月不少于1次;开展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 |
2024年6月底,并长期坚持 |
区农业农村委 |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