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5-08 13:45:00

农业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你们在江津区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推强村富民综合改革的建议》已收悉。我委历来重视政协提出的建议,针对你们的建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督办,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研究,及时办理。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人员配置,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能力

近年来,我区积极拓宽引才渠道,壮大农业领域人才队伍。2022-2023年,为基层事业单位招(选)聘农业人才74人,2024年上半年计划引进农业领域人才34人,涉及林学类、农业经济管理类等乡村振兴急需专业人才。坚持稳定基层原则,基层事业人员须达到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经所在镇(街道)同意后方可调出。加强政策业务宣传培训,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能力水平。2023年,区农业农村委组织镇街相关业务负责人开展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分账管理培训。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共同举办了农村财务人员培训,将发展集体经济、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等业务纳入培训内容。制作了《江津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宣传手册》,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含义、与村委会区别、账务如何运行、发展模式等内容纳入学习宣传内容,供镇村干部日常学习参考。

二、关于“加强政策支持,提高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

我区一贯注重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陆续安排财政资金投入和项目支持2017年至2023年,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共下达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6270万元,实施扶持项目108个,已形成产业带动型、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租赁经营型、项目拉动型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积极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承接小微工程项目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农产品销售、快递物流等服务,促进村集体增收。2023年统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700余万元,落实9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项目。持续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化运营,健全完善--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交体系,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渠道,提高农村集体资源要素利用效率,累计完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645宗,金额5.63亿元。

三、关于“深化政经分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机制

2023年,我区开展了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工作,制定了《关于推进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目前已全面实现会计核算分账管理,初步构建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民委员会自治管理和公共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和服务成员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出台了《江津区推进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度收益足额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成员分红后,可安排适当比例用于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和奖励,具体办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或集体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并报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备案。

四、关于“加强“三资”监管,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基础

区农业农村委建立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区-镇-村”三级报送体系,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制度,2023年度清产核资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区选取2个镇,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财政局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协同推进我区数智乡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试点工作,推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数字化转化,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赋能。加强农村财务审计,成立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管理中心,每年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审计工作,区级重点抽审2-5个村,镇街每年自查内审2-5个村,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2023年,我区针对市委主题教育办转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章立制,切实做强做优村级集体经济,助推高质量发展。

此复函已经我委杨栋群主任审签,感谢你们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恳请你们继续关注。如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最后,再次向你们表示敬意和感谢。

特此函告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58

            联系人:方清涛   电话:023-47588545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无(已制作《江津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宣传手册》,出台《江区推进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政策

区农业农村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