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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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江津区政协十七届三次会议第27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5-08 09:25:00

蔡进勇委员

江津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打造泸永江现代高效特色农业荔枝产业示范基地的建议》(编号273提案已收悉。我委历来重视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针对您的建议,我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督办,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研究,及时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编制荔枝发展实施规划的建议

江津荔枝产业已纳入了重庆市三大水果和沪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规划。2018年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印发<脆李、脐橙、龙眼荔枝三大水果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8172),将江津纳入了重庆市龙眼荔枝重点发展区域2022年泸永江联合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现代高效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实施方案》(联合办发〔20225),明确提出“沿泸州市泸县潮河镇...江津区朱杨镇—油溪镇—白沙镇—塘河镇—石蟆镇布局,共建50万亩长江中上游晚熟龙眼荔枝产业带,组建泸永江龙眼荔枝产业联盟,建设一批标准园,改造一批老果园,推广一批新技术,大力发展晚熟龙眼、荔枝种植及其精深加工,进一步做强津贵妃品牌”。经商区发展改革委,由于江津荔枝种植总体规模较小,目前编制全区荔枝发展规划条件尚不成熟,可由优势产业镇街纳入镇街产业发展规划,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届时可提供相关支持。

二、关于探索利用低效林和非耕地等闲置地进行荔枝种植的建议

2020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目前,发展荔枝种植主要是利用园地、林地等非耕地。低效林为林地的,经咨询区林业局,按现在政策已不再批准改造种植荔枝等经果作物低效经果林、非耕地为园地的,可以改造种植荔枝。

三、关于培训引导科学种植管理,打造优质品牌的建议

近年来,我委一直都在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农民素质素养能力提升培训。镇街可以根据培训需求向区农业农村委申报组织开展农民素质素养能力提升培训。针对高素质农民培训,我委每年会向镇街征集培训需求,并委托有培训资质的第三方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在征集2024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需求时,朱杨镇可反馈需求,争取在朱杨镇举办荔枝种植技术培训班,提升果农荔枝科学种植管理水平。近年来,我委邀请了有关专家到我区开展荔枝种植技术指导202011邀请了华南农业大学刘成明教授、20243邀请了泸州市经济作物站、泸州市农业科学院黎秋刚、李于兴等专家到朱杨镇桥坪村产业园进行了荔枝种植技术指导。下一步如有技术指导需求,我委将积极组织专家开展指导服务。

目前,朱杨镇桥坪村荔枝产业园已初步投产,为了提升效益,达到优质优价,开展绿色、有机认证和荔枝出口基地备案是长远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我委将积极协助镇街和有关业主开展认证和出口基地备案,支持打造荔枝品牌

四、关于对企业进行项目支撑和扶持的建议

20192023我委共安排了财政资金127.6万元朱杨镇桥坪村荔枝产业园的荔枝标准基地建设、水肥一体化、轻简高效技术片建设等进行了支持2023区发展改革委也利用三峡后续扶持资金对朱杨镇桥坪村荔枝产业园中的道路生产便道建设进行了支持。目前,我委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主要是乡村振兴街接资金,如有需求,可积极包装项目入库争取资金支持

此复函已经我委杨栋群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诚恳地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敬意和感谢。

特此函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58

(联系人:何洪委联系电话:023-47531048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无(《关于印发<脆李、脐橙、龙眼荔枝三大水果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8172)和《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现代高效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实施方案》中已包含了我区荔枝产业发展规划)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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