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24 09:45:00 大 中 小
民盟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贵组在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第80号)收悉,我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绿色发展,促进提质增效。
1.实施提升行动。印发《江津区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津农业农村委发〔2023〕20号),加快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主体覆盖率达100%,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平台企业234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合格率99.98%。开展花椒小宗作物超范围用药试验、花椒土壤修复整治研究。完成富硒微量元素水溶肥料试生产,并在茶叶、蔬菜开展试验。江津花椒、茶叶获批建设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2.推进耕地保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津农业农村委函〔2023〕15号),进一步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护。按照“每10万亩耕地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的要求,建成耕地质量监测点19个,并全面投入使用。推广低吸附水稻种子、叶面阻控等措施进行管控和治理,全区农用地安全利用率达95%以上。全力推进撂荒耕地核查利用,完成疑似撂荒耕地图斑核查,累计复耕复种撂荒耕地1.5万亩。
3.发展循环农业。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全面推广“猪-沼-椒(粮、果)”种养循环和“水稻+”综合种养模式,大力推动“花椒副产物综合利用中试”,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不断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建设大型农作物秸秆回收中心2个,培育“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基地”2个,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207个,“站点-中心-转运-无害化处理”回收处置网格体系逐步建立。
(二)抓好农业生产,做强全产业链。
1.发展特色产业。在《江津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主导下,确定“一主”产业为青花椒,“两辅”产业为柑橘和红薯。根据自身产业优势,编制花椒、枳壳、柑橘、魔芋、生态瘦身鱼、甘薯、橄榄等产业发展规划。坚持富硒引领,编制富硒产业“五个统一”标准化建设指南,实施富硒高粱、富硒油菜、富硒水稻、富硒兰高梅、富硒草莓等试验示范,改进富硒米花糖生产技术,积极开展西部(重庆·江津)国家富硒功能产品交易中心项目招商,累计认定富硒产品270个,富硒综合产值已达130亿元。建立出口品质花椒试验示范基地10个。拟实施花椒政策保险15万亩。推动SGS认证机构落户江津建立花椒全球认证分中心。积极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全力推进甘薯品种展示基地、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红薯+花椒”林下种植示范等建设。
2.推动融合发展。大力度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拟成立以区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全区共有益海嘉里、中粮、江记酒庄等10家企业被纳入粮食、植物油等7条市级农业全产业链链主企业,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推进中国(重庆)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江津园区建设。积极推动江小白金色黄庄、鹤山坪农业公园、鲁能美丽乡村、吴滩红色美丽村庄等精品工程建设,打造古镇民俗体验之旅、生态康养之旅、原乡风情漫游之旅3条精品路线,保坪村、太公山、白沙古镇上榜全国乡村旅游113条精品线路,启动193平方公里乡村振兴示范片建设,以“点+线+片”联动发展打造农旅融合示范。
3.发展数字农业。获批江津花椒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江津农业数字展示中心”投入运营,打造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7个,搭建信息化平台5个,其中花椒大数据中心完成5个智慧花椒云平台、10个应用系统模块和1个智慧花椒基地建设,录入花椒基地38.2万亩、椒农7.8万户、加工企业3623家、社会化服务组织203个。探索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制度,聘任粮食、油料、花椒等首席专家11名。完成江津区互联网村示范地项目、花椒智能化生产示范项目建设。花椒大数据平台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五大平台开始运营。全区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2%,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
4.强化品牌打造。构建以“一江津彩”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富硒产业为提升的“1+8+N”农业品牌体系,新取得绿色食品认证企业2家企业4个产品,累计绿色食品181个、有机产品51个。“一江津彩”新授权3家企业16个产品,“江津花椒”农产品地理标志新授权1家企业2个产品,“巴味渝珍”“一江津彩”等公用品牌授权产品179个,农业品牌发展多年居全市前列。
(三)优化基础设施,提升综合能力。
1.完善基础设施。研发改造高粱直播机、花椒脱粒机、花椒烘烤机等农机。申办农机购置补贴1473台套,惠及农户1373余户,2022年全区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61%,高于全市5.5个百分点。优化完善山地丘陵智慧农机项目,争取智慧农业资金300万元。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体进度达到75%,4200亩七化示范项目第二期已完成40%,2.58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全面完工,进度居全市第二位。与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达成合作协议,开展丘陵山地智能农机研发及果园场景应用示范。建成全国最大花椒全自动烘干生产线5条,开展花椒带枝采收社会化服务。持续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搭建全区冷藏保鲜信息化系统平台,全区低温处理率达30%。
2.壮大集体经济。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的通知》(津农业农村委函〔2023〕26号),探索以农村“三变”改革为路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起草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财务分账核算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全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平均经营性收入4.6万元,经营性收入5万元(含)以上的村83个、占34.3%,10万元(含)以上的村26个、占10.7%。
3.强化政策支持。正在制定《江津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建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项目库,作为申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农用地转用的重要依据,2022年共有93个项目入库,今年已组织开展第一批用地项目申报,共收到27个项目。深化农村“三变”改革,通过“三变”改革盘活集体闲置资源(包括生态资源、闲置宅基地、撂荒地等)。持续利用中央及市级涉农资金、区级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巩固衔接资金等加大农业产业发展投入,已下达《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发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及农民合作社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农业农村委函〔2023〕20号)《关于2023年渔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农业农村委函〔2023〕25号)《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津乡振发〔2022〕46号)《关于申报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津农业农村委函〔2023〕22号)。印发《江津区花椒价格指数保险实施方案》,利用财政补助实施花椒政策保险15万亩。
二、下一步打算
一是持续抓好耕地保护。制定江津区将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第三次土壤普查。争取国家酸化耕地治理重点县项目。持续推进撂荒耕地核查利用。
二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加快构建以花椒为主、柑橘和甘薯为辅的“一主两辅”产业发展格局。建设花椒出口基地3个、出口品质花椒试验示范基地10个。打造优质甘薯标准化种植基地2000亩,发展花椒林下套种甘薯种植3000亩。
三是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扶持区级运营主体。
四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推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经验模式,力争每个镇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年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控制在10%以内、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60%。
此复函已经我委杨栋群主任审签,感谢贵组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诚恳地希望贵组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如贵组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最后,再次向贵组表示敬意和感谢。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蒋宇航 联系电话:47527259)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成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制定《江津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 | 2023年6月底 | 区农业农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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