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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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第02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5-17 09:05:00

凌波委员:

您在政协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中进一步加力扶持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领办的小规模产业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我委历来重视政协提出的建议,针对您的建议,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督办,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研究,及时办理。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盘活并有效利用村社闲置土地资源”

我区印发了《江津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重庆土交所为依托,积极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房使用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鉴证,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同时,持续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市级部门已下达撂荒地疑似图斑,区里将及时推进核查工作,结合春季农业生产开展复耕复种。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标识每一块撂荒耕地的承包户、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镇街逐户逐地块,制定统筹利用撂荒耕地具体方案,做到一户一策、一地一策。对耕地地力较好、相对集中连片撂荒10亩以上的确定1名区级负责同志为复耕复种责任人,510亩的确定1名镇级负责同志为复耕复种责任人,挂图作战,确保完成复耕复种。对连续撂荒的将暂停发放耕地地力补贴。

二、关于“支持小规模产业基地标准化建设”

目前我委正在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规划前期工作,已组织吴滩镇、慈云镇、永兴镇、先锋镇及西南大学等开展座谈,并完成实地调研。下一步,将重点推进先锋镇全域城乡融合发展、吴滩郎家和永兴黄庄为核心向周围拓展、各镇街结合自身优势集中打造一个区域,形成“1+2+N”发展模式,加大示范建设力度,发挥乡村振兴示范效应。同时,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2022年,区农业农村委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藏设施建设资金、中央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等,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的特色种养、产业融合等项目53个,财政补助达2400万元

三、关于“对小规模产业基地或项目‘扶上马再送一程’”

近年来,我区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大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印发了《重庆市江津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并逐年提高资金占比,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等直接促进发展生产增收的项目。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区农业农村委也一直以来在项目资金支持上重点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从项目申报、评审、确定上,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项目。今年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已落实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的特色种养、产业融合项目26个,涉及财政资金1133万元。

此复函已经我委杨栋群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恳请您继续关注。如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敬意和感谢。

联系人:方清涛   电话:47588545

特此函告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517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无(已出台《江津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江津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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