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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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第01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5-22 09:05:00

蔡进勇委员:

在区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提案已收悉。我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出规划引领”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每年都会制定印发了乡村振兴工作要点,文件中就乡村建设内容明确持区域规划建设一盘棋,优化中心城区、镇、村庄规划布局,梯次推动改造建设完善村镇规划管理“一张图”目前,全区已编制完成实用性村规划173个,完成率100%。根据全区打造乡村振兴1+2+N示范区域的思路,区农业农村委正在组织相关镇编制乡村振兴示范片区1+2规划。有条件的镇街也可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规划。

二、关于“加强产业支撑”的建议

《江津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中确定了我区一主两辅产业,一主为青花椒,为柑橘和甘薯,编制花椒、柑橘和甘薯产业发展规划坚持富硒引领,编制富硒产业“五个统一”标准化建设指南,实施富硒高粱、富硒油菜、富硒水稻、富硒兰高梅、富硒草莓等试验示范。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做强“一主两”特色主导产业建设花椒出口基地打造出口品质花椒试验示范基地打造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开展“甘薯+花椒”林下甘薯示范种植促进农业产业全链条升级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新培育农产品加工规上企业、市级农产品加工业100强领军企业及100强成长性企业

三、关于“出台政策保障”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产业、乡村旅游等的发展,出台了许多政策。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制定印发了《江津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江津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江津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行动八条举措》等文件,文件中对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益合理分配三资管理进行了描述,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在工商资本下乡方面,我区于今年4月印发了《江津区鼓励城市资本上山下乡十条措施》文件中明确了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鼓励租赁盘活闲置农房探索农房联建共享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等十条措施,有利于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和闲置资产为目的,通过城市资本上山下乡为农村带来资金、产业、技术、知识、新资源和管理经验等,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下一步,我区会继续加强政策探索及运用,助推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旅游。

此回复已经我委主要领导审签,感谢您对我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恳请您继续关注,并向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促进我们的工作。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敬意和感谢。

特此函告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522

(联系人:李林电话:47535677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无(我区明确发展一主两辅产业;制定印发了《江津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江津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江津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行动八条举措》等文件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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