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22 09:05:00 大 中 小
蔡进勇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七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提案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突出规划引领”的建议
近年来,我区每年都会制定印发了乡村振兴工作要点,文件中就乡村建设内容明确:坚持区域规划建设一盘棋,优化中心城区、镇、村庄规划布局,梯次推动改造建设,完善村镇规划管理“一张图”。目前,全区已编制完成实用性村规划173个,完成率100%。根据全区打造乡村振兴“1+2+N”示范区域的思路,区农业农村委正在组织相关镇编制乡村振兴示范片区“1+2”规划。有条件的镇街也可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规划。
二、关于“加强产业支撑”的建议
在《江津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中确定了我区“一主两辅”产业,“一主”为青花椒,“两辅”为柑橘和甘薯,编制花椒、柑橘和甘薯产业发展规划。坚持富硒引领,编制富硒产业“五个统一”标准化建设指南,实施富硒高粱、富硒油菜、富硒水稻、富硒兰高梅、富硒草莓等试验示范。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做强“一主两辅”特色主导产业,建设花椒出口基地,打造出口品质花椒试验示范基地,打造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开展“甘薯+花椒”林下甘薯示范种植。促进农业产业全链条升级,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新培育农产品加工规上企业、市级农产品加工业100强领军企业及100强成长性企业。
三、关于“出台政策保障”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农村产业、乡村旅游等的发展,出台了许多政策。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方面,制定印发了《江津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江津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江津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行动八条举措》等文件,文件中对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收益合理分配、“三资管理”等进行了描述,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在工商资本下乡方面,我区于今年4月印发了《江津区鼓励城市资本上山下乡十条措施》,文件中明确了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鼓励租赁盘活闲置农房、探索农房联建共享、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等十条措施,有利于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和闲置资产为目的,通过城市资本上山下乡为农村带来资金、产业、技术、知识、新资源和管理经验等,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下一步,我区会继续加强政策探索及运用,助推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旅游。
此回复已经我委主要领导审签,感谢您对我区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恳请您继续关注,并向我委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促进我们的工作。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敬意和感谢。
特此函告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李林;电话:47535677)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无(我区明确发展“一主两辅”产业;制定印发了《江津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江津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江津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攻坚行动八条举措》等文件) | 无 | 区农业农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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