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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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11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4-30 09:25:00

尊敬的叶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建议》(编号第112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系统摸排,构建完备信息库

我区按照市农业农村委的工作安排,从2020年开始,对全区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开展了动态清理,按照一户一册建立了工作台账,定期实行工作调度,截至目前,累计摸排房屋26548宗,归整房屋7279宗。我区出台了《江津区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分类稳步推进各类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的处置,对具备合法化条件的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按历史遗留问题综合审批方式进行完善手续。

二、尊重民意,创新盘活新模式

我区已搭建江津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鼓励农村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发布闲置农村房屋信息,区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对交易过程全程监管,防范各类交易风险,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与合法合规,目前已完成闲置农村房屋交易57宗。我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守宅基地政策底线,在保障农户“户有所居”的前提下,鼓励有需求的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通过合法途径参与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流转或租赁,用于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民宿等多元化产业项目,有效盘活闲置宅基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乡村振兴。

三、消除隐患,筑牢安全保障防线

(一)防治并举,建设一批放心房。一是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的动态监测,实现动态清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二是持续推进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整治,不断提升农房安全水平;三是不断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带图审批,规范农房建设合同、施工、验收管理,强化过程监管,从制度上、措施上提升农房的现代化建设水平。

(二)形魂同塑,培育一批示范村。加快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发挥中央和市级资金的乘数效应,叠加涉农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整合效应,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打造一批传统村落的特色村、重点村和示范村,形成乡村传统文化保护和活化利用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江津经验,助力全面乡村振兴。

)引育并重,建强一批专业队。一是大力培育农村建筑工匠、传统工匠,为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人才支撑,实现乡村建设的科学化、专业化、特色化。二是深化设计下乡,引导和支持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和艺术家开展设计下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乡村建设注入活水。

此答复函已经杨栋群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敬意和感谢。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430

联系人:付秋霖联系电话:023-47521247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无人居住废旧房屋动态清理

长期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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