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30 09:25:00 大 中 小
尊敬的周治游代表:
您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扶持力度的建议》(第012号)收悉。我委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委领导亲自督办,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研究,并要求认真办理。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耕地“非粮化”整治扶持的建议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推进2024年撂荒耕地核查整治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52号)有关要求,江津区紧紧围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遏制耕地弃耕撂荒、防止耕地“非粮化”,把撂荒耕地整治作为稳定粮食面积、保障粮食安全的主抓手,多措并举抓实耕地保护,促农增收的同时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一是加大种粮补贴。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政策,2024年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149.041元,对种植粮食作物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补贴145.591元。二是改善耕作条件。将具备条件的撂荒耕地尽可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有关项目建设范围,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下一步,我区将持续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等要求,发挥补贴引导作用,确保已整治撂荒耕地持续耕种。
二、关于加大“非粮化”整治后代耕代种补助的建议
一是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每年整合乡村振兴项目等财政资金1000万元以上,支持村集体经济为主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购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和修建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实现节本增效。二是加大农机技能人才培训。结合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等加大技能人才培育,每年组织开展拖拉机、收割机、植保无人机驾驶操作培训至少200人,截至当前,全区拥有农机技能持证人才达1300人,为农业生产提供人才支撑。三是大力实施社会化作业服务补助。近年来,全区每年实施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5万亩左右,涉及水稻、油菜、高粱等粮油作物机械化耕、种、管、收多个生产环节,补助标准不超过市场价格的40%,单季作物每亩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
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关注,并向我委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以便进一步促进我们的工作。
此复函已经我委杨栋群主任审签,如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敬意和感谢!
联系人:马露 电话:023-47521247 邮编:402260
特此函告。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开展农机驾驶、维修技能人才培训200人次。 |
2025年12月31日 |
区农业农村委 |
2 |
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5万亩以上。 |
2025年12月31日 |
区农业农村委 |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