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4-25 09:05:00 大 中 小
尊敬的岳凤伟代表:
您好!您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七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保护耕地、规范治理耕地的建议》(第106号)已收悉。我委历来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针对您的建议,我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督办,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研究,及时认真办理。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监测变更图斑整治费用保障的问题
我区开展耕地保护工作特别是对变更图斑的整治中,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区财政局和区江鼎公司给各镇街拨付了大量资金,如:2024年低效林园地开发整治项目各镇街包干经费按新增耕地面积拨付1万元/亩,2024年度市级耕地保护奖补激励资
金拨付9个镇街共210万元。镇街在耕地保护工作开展过程要统筹考虑利用好各种项目资金和补贴,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调动农户和工商资本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助推耕地保护。
二、关于在南部山区增加宜机化改造项目的问题
从2023年起,全市农田宜机化改造专项项目已停止实施。为了改善南部山区农业宜机化基础条件,我委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镇村科学策划包装高标准农田建设、“改路适机”户作机械化等相关项目,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进一步改善耕作条件,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不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关于增加农业企业和种粮大户补助资金的问题
近年来,我区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结合上级政策和工作部署已实施多项惠农政策。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4年我区每亩补贴149.041元;二是种粮大户补贴,2024年我区每亩补贴145.591元(包含两批,第一批120.27元/亩,第二批25.321元/亩);三是利用粮油单产提升攻关、粮油绿色高产高效等项目对种粮农户进行补贴,不同作物不同补贴标准,单季作物补贴金额范围为100-200元;四是社会化服务补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单季作物每亩补助总量近130元;五是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全市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由市农业农村委按规定测算确定后发布。同时,我委将以中央预算资金、农业产业资金等政策为导向,指导企业策划包装农业产业项目,协助企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此复函已经我委杨栋群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恳请您继续关注。如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敬意和感谢。
特此函告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联系人:朱静;联系电话:023-47521247 )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
2025年12月31日前 |
区农业农村委 |
2 |
兑付种粮大户补贴 |
2025年12月31日前 |
区农业农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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