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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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第01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5-04-28 09:05:00

尊敬的王忠彬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宅基地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监管的建议》(第017号)已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加强服务指导,落实监管责任

严格执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村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48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住建委、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强镇(街道)宅基地审批业务指导,督促镇(街道)落实宅基地管理主要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一户多宅”“建新未拆旧”等违法行为。区农业农村委将会同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进一步优化村规,统筹考虑农村村民生产、生活需求,突出节约集约用地导向,以村或者村民小组为单位,因地制宜布局适度规模的农村村民集中建房点,疏“前门”堵“后门”,尽最大可能满足农村村民合理建房需求。

二、密切协作配合,加强执法打击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执法工作,我委积极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公安局、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镇(街道)等建立联合协作机制,明确各单位在宅基地执法中的职责边界,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执法快速查处机制,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监管网格,加大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占用宅基地现象,切实保护耕地资源。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区农业农村委将联合江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镇(街道),利用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日、学法示范户结对子、小板凳普法宣传、纸质资料口袋宣传、执法检查现场宣传、村社广播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扩大传播范围和受众面,向农民群众普及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明确其在宅基地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有效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结合我区正在开展农村宅基地违法建筑集中整治工作,选取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达到“曝光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农村宅基地监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共同推动我区农村宅基地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此答复函已经杨栋群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428

联系人:邹杰华 联系电话:023-47559708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加强日常指导监管,强化协作,有效遏制新增违法。

2025年年底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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