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12 15:17:45 大 中 小
尊敬的陈明代表:
您在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脱贫户稳渐退出机制的建议》(第149号)收悉。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政策的有关要求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49 号)“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有关规划和政策规定,2024年为“5年过渡期”的第4年,过渡期内各区县应保持脱贫人口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二、脱贫人口的退出情况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以来,全区脱贫人口退出渠道通畅,经各部门对脱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情况、纳入监测对象情况、自然消亡等情况进行数据比对,攻坚战胜利以来的27024人脱贫人口中,已有3724人纳入农村低保、334人纳入农村特困、1160人纳入监测对象、2841人自然消亡。
三、退出机制的探索情况
目前,全市组织各区县正在对脱贫人口的退出机制进行积极探索,并已取得一定成效。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闭环管理方案的通知》(渝委农办〔2023〕14 号)有关规定,脱贫人口中重新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经“农户申请和授权承诺、乡村入户核实、村级民主评议和公示、乡镇(街道)联合审核、区县审核批准和公告”五步流程,识别为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中,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做到应兜尽兜,并进一步识别为“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截至3月中旬,全区已识别“整户无劳动能力兜底保障户”30户50人。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全面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责任,积极研讨脱贫户、整户无劳兜底保障户、已消除风险监测户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强脱贫人口产业就业增收帮扶措施,确保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此复函已经我委杨栋群主任审签。再次感谢您对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恳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若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烦请通过填写回执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特此函告。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
(联系人:杨钧;联系电话:47535677)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
承诺落实时间 |
责任单位 |
149 |
无(市级部门正在研究脱贫人口退出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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