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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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29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5-26 09:30:00

尊敬的何跃祥代表:

好!您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规模性种植现代化设施财政投入的建议》(编号第329号)收悉。我委历来重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针对您的建议,我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督办,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研究,及时认真办理。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关于设施水平低,抵御自然灾害等风险能力差

我委于2019印发了《江津区扶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若干政策》,明确提出财政专项扶持、项目安排倾斜、建设用地支持、品牌建设奖励、销售流通扶助、税费优惠政策、金融保险服务等9个方面40条具体扶持措施,用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关于财政项目扶持:一是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每年明确一定比例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主要用于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包装、生产便道、机械设备、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运营等关键环节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四化”(示范)家庭农场、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申报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按照中央及市级财政资金按照建设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关于机械化程度低,劳动强度大

我委印发了《江津区农业生产“农机宜地化、土地宜机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对解决地块零碎分散、土地投入产出投入比低等问题,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率、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作出了制度安排。一是通过持续推动农机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进行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推动农机装备制造产业做细、做深、做实,探索全国知名的山地丘陵智慧农机产业集群二是加强以宜机化为主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合理布局机耕道、排灌设施等,集中连片对现有土地进行小并大、短并长、曲变顺、陡变缓、坡改梯、搭接通道、互联互通等宜机化改造三是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带动作用,培育以农机作业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宜机化改造区域开展全程机械化服务。发挥供销系统基层社覆盖面广的优势,引领带动基层组织全面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关于设施栽培技术不配套,科技含量低

我委每年都会发布当年主推技术,统一相应的技术标准。涵盖粮油、经作、畜牧等各产业,目前在蔬菜产业方面我委已制定发布了辣椒病虫害绿色防控栽培技术、萝卜根肿病综合防控技术、甘蓝生态高效种植技术等。我委还会根据蔬菜生产时节等实际情况开展蔬菜种植技术培训以及观摩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含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同时,进一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各类主体购买符合生产发展的适用机具。在国家和市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基础上,建立区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2022年,对进入国家和市级补贴目录的,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区财政按购机公允价格的40%进行差额补足;只进入区级目录的,区财政按购机公允价格的40%进行补贴。下一步将根据发展实际,适时提高粮食生产薄弱环节、山地丘陵特优农业生产急需机具以及高端、复式、智能农机产品的补贴额度。

此复函已经我委杨栋群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恳请您继续关注。如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敬意和感谢。

联系人:方清涛   电话:47588545

特此函告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52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无(已印发《江津区农业生产“农机宜地化、土地宜机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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