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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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江津区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5-23 09:25:00

尊敬的刘泽应代表

您好!您在区十八届人大第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石墙村新建富硒蔬菜大棚试点基地的建议》(第34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区蔬菜产业发展的关心与关注,并提出了很好的产业发展建议。

我委历来非常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领导亲自带头督办,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具体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建蔬菜大棚、滴灌或喷灌、生产便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议

目前,我区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政策有两项。一是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二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此两项政策均为公开申报、竞争立项,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申报时间请关注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官方网站。其中衔接资金申报的项目必须要先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根据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建设内容,我委已联系几江街道将其包装入库,以方便接下来进行申报。

关于您提出在石墙村“新建蔬菜大棚、滴灌或喷灌、生产便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议,目前农业项目的相关补助标准如下,申报成功后即可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大棚的补助标准有4类:(1GRC水泥骨架大棚补助0.8万元/亩;(2单栋钢管大棚补助1.3万元/亩;(3连栋膜温室大棚补助15万元/亩;(4生产性玻璃温室大棚补助20万元/亩。生产便道补助标准有4类:(1)宽1.2m、厚8cm便道补助5万元/公里;(2)宽1.5m、厚10cm便道补助7万元/公里;(3)宽2.0m、厚12cm便道补助10万元/公里;(4)宽2.5m、厚14cm便道补助13万元/公里。蔬菜大棚滴灌或喷灌设施,企业按市场价格的50%补贴,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按市场价格的70%补贴。

二、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业培训,推广应用蔬菜新型种植管理技术的建议

我委每年都会开展江津区高素质农民培训,对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进行免费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分为种类型,一种是农村致富带头人和经营管理型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15天,另一种是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7天,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向镇街进行选择申报。高素质农民培训外,我委还会根据蔬菜生产时节等实际情况开展蔬菜种植技术培训以及观摩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含新技术新品种推广、生产管理、市场营销等。

此复函已经我委杨栋群主任审签,感谢您对我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诚恳地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如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敬意和感谢。

特此函复。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523

联系人:张炜俊,联系电话:47514894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无(按项目管理要求下发申报文件,业主提出申请,镇街组织申报,区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领导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实施。)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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