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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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江津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22 09:05:00

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监督管理,突出衔接资金的透明性,确保资金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现将江津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资金239万元,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23-47545849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电话:023-47535677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 

20231222日 

电子公

  

             津水利发〔2023368号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根据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4号)和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2023〕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各镇街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配套建设需求情况,经认真研究并与区财政会商,经区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签,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将1个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内容主要为13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设备采购,总投资239万元,其中衔接资金239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采购内容和规模进行采购,严格按照上级下达资金控制投资。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及安全,要加快实施进度,尽快完工发挥效益。

三、请按照《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江津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财农〔2022〕46号)《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财农〔2022〕85号)《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 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 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水农水〔2021〕 5 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并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计划表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计划表
序号 镇街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任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实施单位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主管部门 业主单位 小计(万元) 财政资金 群众自筹等其他资金
衔接资金 其他财政资金
1 相关镇街 江津区2024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设备项目 乡村建设行动 13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设备采购,总投资23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239万元。 通过建设江津区2024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设备项目,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后可改善柿子村、大桥村、新桥社区等70516人饮水水质问题。 1.群众参与:130人参与前期项目确定会议、决议,130人参与入库项目选择,52人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2.利益联结机制内容:通过建设江津区2024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设备项目,受益群众70516人左右,改善农村饮水水质问题。 改建 白沙镇柿子村、李市镇大桥村、永兴镇新桥社区、石蟆镇稿子社区等 区水利局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239 239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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