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22 09:05:00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监督管理,突出衔接资金的透明性,确保资金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现将江津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资金239万元,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提出意见。
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23-47545849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电话:023-47535677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2日
电子公
津水利发〔2023〕368号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根据市财政局 市水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4号)和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村供水保障)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农〔2023〕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各镇街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配套建设需求情况,经认真研究并与区财政会商,经区委农村工作暨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审签,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将1个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计划(详见附件)下达给你。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建设内容主要为13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设备采购,总投资239万元,其中衔接资金239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采购内容和规模进行采购,严格按照上级下达资金控制投资。严禁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及安全,要加快实施进度,尽快完工发挥效益。
三、请按照《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江津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财农〔2022〕46号)《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财农〔2022〕85号)《重庆市水利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 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 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水农水〔2021〕 5 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拨付,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并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计划表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 ||||||||||||||
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计划表 | ||||||||||||||
序号 | 镇街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任务 | 绩效目标 | 群众参与和利益联结机制 | 建设性质 | 实施地点 | 实施单位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 ||||
主管部门 | 业主单位 | 小计(万元) | 财政资金 | 群众自筹等其他资金 | ||||||||||
衔接资金 | 其他财政资金 | |||||||||||||
1 | 相关镇街 | 江津区2024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设备项目 | 乡村建设行动 | 13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设备采购,总投资239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239万元。 | 通过建设江津区2024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设备项目,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实施后可改善柿子村、大桥村、新桥社区等70516人饮水水质问题。 | 1.群众参与:130人参与前期项目确定会议、决议,130人参与入库项目选择,52人参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2.利益联结机制内容:通过建设江津区2024年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净化设施设备项目,受益群众70516人左右,改善农村饮水水质问题。 | 改建 | 白沙镇柿子村、李市镇大桥村、永兴镇新桥社区、石蟆镇稿子社区等 | 区水利局 | 重庆市江津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 239 | 239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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