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4-22 09:25:00 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做好2024年第二批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优先安置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含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下同),根据各镇街摸排脱贫人口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需求情况,我区拟开发2024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28个(附件1)。
二、工作时限
原则上各镇街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应在5月31日前完成。
三、岗位标准
(一)岗位领域:满足城乡基层公共服务需求,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托老托幼助残、乡村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岗位。弥补“三农”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治理不足,开发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村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河湖巡查与管护、垃圾污水处理、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河塘清淤整治、造林绿化、生态林管护等岗位。
(二)补助标准:原则上按每小时21元计发劳动报酬,每月7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按300元/人/月予以发放。
(三)设置周期: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该年度内,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四、工作要求
(一)合理设置岗位。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设置要符合村级实际,根据区域山林、河流等资源禀赋,公共基础设施现状,脱贫人口身体技能等情况,按照岗位需求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岗位。
(二)严格确定程序。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发安置管理公益性岗位,按照政策宣传、自主申请、乡镇审核、区级审核、发布公告、民主评议、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确定使用、制定管理规定等程序开展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的招用工作。并严格按照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确定程序(附件2)收集档案资料备查。对聘用期满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人员,可按程序再安置一次,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重新计算。
(三)加强日常管理。各镇街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要签订公益性岗位合同(协议)并按规定履行;健全管理制度、考勤记录、考核制度并落实到位;规范人员进出更换,实名制上岗,不得存在顶岗、代岗、不上岗、人岗不适等违规现象;按时足额发放岗位补贴。
(四)严肃工作纪律。此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必须用于脱贫人口,各镇街要严肃工作纪律,绝不允许重残人员(一、二级残疾)或实际失去劳动能力人员进入岗位、外出务工人员进入岗位、一人多岗、优亲厚友、变相发钱、将公益性岗位变成农村“第二低保”等现象发生。
(五)按时报送进度。请各镇街在5月31日前完成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并填写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报区乡村振兴局邮箱(jjqfpb@126.com),岗位人员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上报。
(联系人:张蔚 联系电话:47226697)
附件:1.江津区2024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开发安排表
2.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确定程序
3.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
重庆市江津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
江津区2024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开发安排表
镇街 |
拟开发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个数 |
1-11月补助资金(单位:万元) |
合计 |
28 |
6.12 |
柏林镇 |
2 |
0.48 |
蔡家镇 |
11 |
2.31 |
嘉平镇 |
1 |
0.21 |
石蟆镇 |
2 |
0.51 |
石门镇 |
6 |
1.26 |
塘河镇 |
1 |
0.24 |
吴滩镇 |
1 |
0.27 |
西湖镇 |
2 |
0.42 |
先锋镇 |
1 |
0.21 |
中山镇 |
1 |
0.21 |
附件2
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确定程序
(摘自2021年区乡村振兴局、区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迎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及就业数据质量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
一是政策宣传。村宣传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
二是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自主提交申请。
三是乡镇审核。各村向镇街申报公益性岗位用工申报情况报告,镇街对村就业候选人员进行审核。
四是区级审核。镇街上报区级部门审核,区级部门将研究、审核后的岗位申报表返回镇街。
五是发布公告。镇街在各村公开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六是民主评议。村民代表大会开展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产生就业候选人;如申请人员小于或等于岗位人数,省略此环节。确定用工人选后报镇街审核,审核后将花名册返回各村。
七是张榜公示。审核后的拟就业人员由村民委员会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对外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
八是确定使用。村委员会确定就业人员,签订相关协议,并报镇街备案。
九是制定管理规定。
十是加强日常管理。
附件3
___镇街2024年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家庭地址 |
身份证号 |
岗位起止时间 (如:2024.1-2024.12) |
岗位名称 |
本人联系电话 |
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
分享文章到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