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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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2024年农机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4 09:10: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江津区2024年农机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424

 (此件公开发布)


江津区2024年农机化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32号)、《关于印发江津区农业生产“农机宜地化、土地宜机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江津委农组〔202210号)、《江津区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江津委办〔202224号)和《关于印发 2024 年全市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农办发〔202432号)等文件以及有关会议精神,强化我区农机化工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措施落实,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切实推动我区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4年,全区农业机械保有量21万台套以上,农机总动力达52万千瓦;各镇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增加2.5个百分点以上,全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65%;农机社会化服务规模达50万亩。农作物机播面积60万亩(其中水稻智能化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示范推广2.8万亩),办理农机购置补贴3034台套以上,建设市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2个,建设区域农机化服务中心1个,建设粮食烘干中心1个。加快推进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按要求完成清零任务,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贯彻有关法规政策文件精神

通过召开培训会、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宣传贯彻《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关于印发江津区农业生产“农机宜地化、土地宜机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江津委农组〔202210号)、《关于印发〈江津区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津委办〔202224号)、《江津区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施方案》(江津府办发〔2021127号)等有文件精神,结合各地产业发展、农机装备等实际和中长期工作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贯彻落实,促进全区农机化工作发展。

(二)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总体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操作方式,认真落实重庆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政策,对纳入补贴范围的农机具实行“应补尽补、按时兑补”。加大推广应用手机APP、二维码、物联网监控等技术,积极引导农机购置补贴线上办理。严禁超时办理,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机具核验及系统审核工作,其中对手机APP申请办理补贴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全年办理农机购置补贴3034台套以上,使用补贴资金300万元以上,惠及超过2800户的农户或经营组织。

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严禁区、镇街有关工作人员以各种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补贴机具经营活动。科学分设购机补贴核验岗、操作岗及其工作职责,把好机具核验关。加强对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按程序及时上报。

(三)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加大宣传培训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覆盖率,鼓励和发动符合条件的机主,加快淘汰报废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拖拉机、收获机、插秧机等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智能、复式作业等现代农机,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

(四)推动农机装备创新转型

结合我区丘陵山地智慧农机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围绕水稻、油菜、红薯、高粱、玉米、大豆、花椒、柑橘等农作物关键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与市农科院、西南大学等科研院校,以及有关农机制造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合作,持续推进新产品新技术引进试验、研发改造和推广应用,积极探索农机装备“产学研推用”协同创新的新机制新模式。充分利用乡村振兴补助、农机购置补贴、社会化服务补助等项目资金,支持引进或改造一批高性能、高效率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及精量播种机、智能农机等绿色先进适用装备,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完善、水平提升。搞好有关技术宣传培训活动、粮油作物机收损失监测调查。加快推进机械化由粮油作物向特色优势作物扩展,由种植向养殖、初加工等领域拓展,由产中环节向产前、产后伸延,不断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发展,尽快各形成一套适宜丘陵山区主要和特色农业的机械化生产作业模式。

(五)打造农机综合应用场景

结合各地产业发展,坚持农田农机农艺一体化规划实施,将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等有机衔接,突破全程机械化生产难点。在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区域,全面创造宜机化作业条件,打造粮油作物大中型农机全程机械化应用场景,统筹实施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9万亩。在非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通过修建简易机耕道、下田坡道、连接通道等方式“改路适机”,实现地路互联,并以户为单元、多户联合,统一作物品种、统一生产管理,大力推广 “改路适机”山地户作机械化生产发展模式,打造粮油作物、特优经济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应用场景,力争在石蟆、蔡家等镇新建“改路适机”户作机械化示范基地1万亩

(六)培育农机社会服务队伍

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村级集体经济带动作用,统筹利用乡村振兴补助等项目资金,优先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建设区域农机化服务中心、粮食烘干中心等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认真组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进一步新发展和培育市、区、镇三级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切实提高应急作业能力。切实发挥区级农机作业指挥调度平台作用,在区内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上加快安装使用北斗作业监测设备,大力宣传引导种植业主和服务组织或个人使用“慧用农机”微信小程序,在线发布供需信息,在线抢取订单,实现农机作业指挥调度信息化。

(七)加快农机技能人才培训

结合高素质农民教育项目等培训,以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成员为重点,积极组织村社干部、乡贤能人等参与农机驾驶操作、维修保养等培训,培训各类人员200人次以上。积极挖掘、培育、推荐农机“土专家”,创造条件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并向市农业农村委推送典型案例。引导他们参与农机产品研发改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新机具新技术推广等事务。

(八)搞好农机生产服务管理

结合“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认真调查并及时填报有关统计信息,摸清机械化生产供需情况,搞好机具检修、机手培训、机具调度、农机用油等工作。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引导,支持农机服务组织以订单作业、生产托管等形式提供更多耕、种、管、收、初加工、应急救灾等高效便捷服务。积极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及时受理农机质量投诉举报。

(九)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管

1.提高安全生产认识。认真学习领悟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抓早、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工作理念,不断提升组织领导力、管理穿透力和工作执行力,全力以赴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稳定向好局面。

2.做好监管重点工作。各镇街要全面推行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农业机械(重点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自走式旋耕机、植保无人机、烘干设备等)动态台账,及时更新农用机械安全监管台账,每季度按时上报变拖清零报表,切实把对每台农机、每位农机手的监管落实到具体网格员,组织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发生。强化镇街及村居农机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农机生产经营组织的主体责任和农机手的直接责任,要着力宣传教育,强化闭环管理,尽早消除“变拖”隐患,力争2024年底前完成变拖“清零”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大力提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四率”(上牌率、持证率、检验率、投保率)水平。持续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有效巩固创建成果。按规定开展农机安全作业保险试点。完善农业机械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加强 24 小时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对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等情形严肃追责问责。

3.强化常态工作监管。开展常态化安全宣传教育引导,突出以轨道运输机、植保无人机、烘干设备等新兴农机具使用主体为重点宣传对象,大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坚持将农机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秩序维护作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细。科学制定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力量深入农机生产作业一线现场,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日常排查和执法检查,切实做好作业现场安全防范,强化隐患问题整改销号。各镇街农机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只有纯运输功能的老旧手扶式拖拉机等)和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脱保脱检上路行驶和非法买卖交易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发生较大及以上农业机械安全事故。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为有效推动我区农机化工作开展,圆满完成本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建立以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农机化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搞好相关工作规划,加强对镇街工作指导。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制,安排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加大信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镇街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提前做好新闻策划,挖掘新闻题材,培育宣传亮点,努力做到“报纸上有文字,广播上有声音,电视上有图像”。要广泛宣传农机化工作新亮点、新典型、新成效,营造支持农机、关注农机、合力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资金管理,发挥最大效益。严格财政补贴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套取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四)强化工作考核,推动任务落实

严格按照粮食安全考核、乡村振兴考核等工作要求,将农机化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其考核内容。同时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镇街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各镇街要注意提高资料和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建立完善有关档案资料,便于考核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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