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5-17 17:06:51 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江津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津农业农村委发〔2021〕63号)文件要求,
为加强农民田间学校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围绕我区产业需要和农民发展需求,培养和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农民,拟新增11所农民田间学校。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农民田间学校建设,要围绕我区粮油、花椒、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畜禽、水产等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农产品电商服务业、乡村工匠等方面开展。坚持农民自愿、政府扶持、上下联动、服务产业、科技支撑、管理规范的原则,围绕产业建学校,围绕基地建学校,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条件成熟的村社建设农民田间学校。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1.各镇(街)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行政村(社区),区内具有2年以上经营实践经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规模种养殖场等),均可承担或参与农民田间学校建设。
2.具有开办集中培训的教室和设备,教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同时容纳50人以上学员开展培训),每所田间学校每年开展农民培训不少于5次。
3.农民田间学校统一挂牌标识,具备一名农民田间学校辅导员;建成或者完善一个农家书屋;建立一个农业技术信息宣传栏;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实训基地,所属基地合同期不少于5年或拥有自主产权,种养科技水平处于区内领先,可举办现场观摩、实践、展示等,能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
三、申报程序
请各镇街围绕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组织符合要求的主体自主申报,填写《农民田间学校申报表》(见附件1)并经所在镇街政府审核盖章推荐后连同佐证资料于2023年5月26日前提交至区农业科教信息中心305室,我委将组织综合评选公示后统一授牌。
联系人:鄢海军,联系电话:47559296,邮箱:297091148@qq.com。
附件:1.江津区农民田间学校申报表
2.江津区农民田间学校申报辅佐资料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17日
附件1
江津区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申报表
姓名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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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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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江津区xx镇xx村xx(产业名称)农民田间学校 |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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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情况 | |||||||||
设施内容 |
是否具备 |
规模(数量) | |||||||
固定教室 |
平方米 | ||||||||
配套座椅 |
套 | ||||||||
多媒体教学设备(电脑、投影仪、音响、打印机等) |
(各有多少台)台 | ||||||||
农家书屋 |
平方米(或藏书量) | ||||||||
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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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基地 |
(亩、头、只等) | ||||||||
学校负责人及农民辅导员相关情况(可加行)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联系电话 | |||
单位介绍 |
(产业优势、示范带动、开展农民教育培训情况等) | ||||||||
镇(街)政府意见 |
(签章): 年月日 | ||||||||
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
(签章): 年月日 | ||||||||
附件2
江津区农民田间学校申报辅佐资料
一、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土地自有证明。
二、已有农民田间学校设施图片(如培训教室、培训设施、基地等)。
三、若田间学校建设地点在涉农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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