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06-03 16:18:01 大 中 小
(1)补贴对象
即种粮大户,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二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三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单产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四是种粮大户单户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2)补贴依据
2025年度兑现的种粮大户补贴,以已按程序核定的2024年实际种粮面积计算。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3)补贴标准
2025年兑现的种粮大户补贴标准每亩不低于45元,具体标准根据市级已经下达的2025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和上年结余补贴资金的总额与各镇街上报的种粮大户总面积测算确定。
(4)申请程序
种粮大户补贴,实行大户申报、村镇核准、区级审查、市级备案制。核实结果必须坚持区级、镇街、村社三级两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5)申请材料
种粮大户申报表、种粮真实性证明(土地流转协议、代耕代种证明等)、大户身份证、银行直补“一卡通”复印件交村社登记。
(6)咨询电话
023-47545154。
(7)受理单位
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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