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1-06 16:00:26 大 中 小
2022年,区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庆市和我区关于法治建设的有关要求,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年内,1件行政执法案卷被市农业农村委评为2022年1-8月安全生产及行政许可优秀案卷;1件行政执法案例被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作为典型案例制成普法宣传视频。
一、主要举措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举办中心组专题学习会2次,区委农业农村工委集中学法4次,职工集体学习2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引导干部职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结合农业农村普法工作,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农村、进园区、进农业企业、进农户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工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主任办公会和职工会学习专题,区农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紧扣学习主题,结合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分别作交流发言。根据区委宣传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六进”宣讲工作安排,牵头组织林业、畜牧、水利等涉农部门开展“进农村”宣讲,计划派出7个组100人宣传203场次,于2023年1月完成,实现涉农村居全覆盖,宣传群众预计达10万人次以上。
(二)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区农业农村委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把法治建设与农业农村工作、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同部署、同安排。组织183名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法治理论学习考试,组织4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在线培训考试,参加市农业农村委举办的法治培训2期4人次。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法律知识更新培训60人次。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带头参加全区法治理论学习考试集中抽考。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列入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认真落实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3次。抓紧抓实上级督察法治政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照上级反馈意见、问题清单,逐条逐项细化整改措施。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动态管理权责清单,现有行政权力事项394项(处罚282项、行政强制23项、检查17项、确认6项、许可54项,其它12项)、公共服务事项31项。清理拟下放镇街执法事项18项。对78项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最小“颗粒化”梳理。梳理废止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事项11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无证明城市”试点工作,在22项许可中实行身份证明、户口簿信息共享20项,其它证明实行告知承诺2项。清理与“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等不适宜的规范性文件文件和政策规定,共修改1件、废止8件(含区政府3件)。在全体职工中推广注册“渝快办”190人次,重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190人次,组织农业经营主体注册“信易贷·渝惠融”融资平台2200家,推动“全渝通办”“川渝通办”事项。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坚持放管结合,夯实监管责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覆盖的监管机制。把好准入关,在农药经营、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繁育和经营利用等许可事项中坚持实地核查,严格审查资格条件。共办理行政许可384件(另有动物产品检疫130968件)。加强市场主体监管,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现场检查肥料生产企业5家次,肥料批发、零售门店47家次,立案查处肥料案5起;检查农药生产企业8家次,农药批发、零售门店153家次,立案查处农药案4起;农产品抽样272个,立案查处农产品案3起。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监管事项4项,检查有机肥企业2家、屠宰企业2家、拖拉机5家、农产品安全5家;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事项2个,检查农药企业33家、种苗企业3家。开展农药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防范农药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将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法治政府建设、项目申报实施、行政许可、涉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政府信息网、渝快办等平台上公开。深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全面开展政策咨询。积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许可事项等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全年公开信息395条。积极参与实施江津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牵头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一品一码追溯管理衔接机制建设,优选3家农业企业进行试点。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充实完善法治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完善行政审批专家库,形成主要负责人抓总、行政审批科牵头、执法支队和委属科室(单位)协同的法治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机关运行制度建设。修订或出台了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权力运行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责任清单、区委农办统筹协调委内设科室有关工作细则(试行)等10余项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以及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11项制度,每年开展“三项制度”检查和案卷评查。四是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平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定期开展后续清理审查。区政府、区农业农村委规范性文件年内分别废止3个、5个,修改0个、1个,新报备2个、9个,现有8个、14个(待批3个),区农业农村委现有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信息系统管理。五是健全重大决策制度体系。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事项6项。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配套制度,推行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完成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处罚决定法制审核83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3件、经济合同45余件。六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季霖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法律顾问提供重大决策(重大案件)法律咨询项24件次,审核经济合同45件次。
(五)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聚焦长江禁渔、动物卫生、农资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严厉查处违法行为。1-12月共立案152件,其中种子化肥农药领域9件、畜禽屠宰兽药领域13件、渔政渔业领域119件、农机领域3件、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3件、宅基地领域5件。结案74件,罚没17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15件,立案14件,有力震慑农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规资部门2020年以来移交的1485宗涉嫌农村宅基地违法图斑核查工作,联合镇街逐户调查识别。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庆市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加强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执法亮证和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学习培训,全委共有持证人员43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行服务型执法,实施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1项。落实实各级资金1000余万元用于推进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和中央成品油价调整项目,建成67个渔政AI预警处置视频监控并接入市级渔政执法预警处置平台、购置无人机2架、建造渔政执法快艇3艘。支队现有办公场所800余平方米、执法车辆4台、执法快艇5艘、无人机2架、67个渔政AI预警处置视频监控等。在江津毗邻四川的交界水域,与市农业执法总队联合建设长江流域禁捕管理石蟆工作站。投入70万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禁捕水域分布实际情况,组建协助巡护队伍,扎实抓好辖区禁捕巡护工作。落实15万元用于配备执法制服,提升形象,规范行为。五是建立健全多部门、多层级、跨区域联防联控联打机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配合,协同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打非断链”联合执法检查,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农机上路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联合四川合江、巴南区开展非法捕捞跨区域联合执法;建立检打联动机制,共移交刑事立案线索14件。六是开展听证、复议和应诉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共参加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一审4件、二审2件。在行政应诉中,严格执行负责人出庭制度,无一撤销和败诉案件。
(六)聚焦乡村治理,推进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农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土地承包法等宣传。以“宪法宣传周”、“八五”普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法律进农村、进农业园区、进农业企业、进农户等多种形式主题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组织镇填开展普法宣传400余场次,院坝会510余场次,印发宣传资料50余万份。二是优化便捷乡村法律服务。会同司法局试点打造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以“为农民解疑,为农企分忧”为宗旨,在黄庄村、保坪村试点打造,把法律服务送到乡村,切实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打造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品牌。三是做实做细矛盾纠纷化解。创新人民调解,结合乡村治理试点吸收老党员、老干部、新乡贤为人民调解员,提高人民调解的吸引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开展示范创建和典型培育。启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活动,每个村(涉农社区)推荐创建示范户1-2名,共计243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宅基地违法行为数量大、处理难、执行更难。二是法治建设工作亮点不足,需要进一步凝心聚力打造。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我委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和我区实施方案,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水平,围绕乡村振兴、长江禁渔等重点工作,加强法治保障。二是坚持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三是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加强执法能力的建设提升和资源保障,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加强对镇街农业农村执法人员的培训。四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改革,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五是以涉农法律法规为重点继续抓好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六是持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活动。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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