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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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09:05:00

2021年,我区农业农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精神,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成功创建第三批全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在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上做《充分运用法治手段 有效推动退捕禁捕》典型发言。

一、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作为区委农业农村工委重要学习内容,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2次,区委农业农村工委集中学法4次,向职工集体传达学习1次。组织全体职工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络学习,全部职工通过学习考试,每人撰写学习心得一篇。

(二)落实落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了书记、分管党内法规工作的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抓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津农工委发〔2021〕9号)。区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审定全年法治建设计划,对全年农业法治进行了专题部署。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审查和清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党内规范性文件7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制度,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

(三)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支队组织、人才、制度、作风建设,铸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全年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38件(结案109件),其中种子化肥农药领域15件、动物防疫检疫屠宰兽药领域36件、渔政渔业领域80件、农机领域2件、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3件,其它2件,罚没收入79.61万元,有力震慑农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开展长江禁渔重点领域执法工作。我委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车辆100余辆次、执法船艇50余艘次,水上巡查1300余公里,查处非法捕捞行政案件51起(网捕9起,电捕2起,可视锚鱼3起,游钓37起),共处罚款6.9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长航派出所)刑事立案1件。严厉打击生猪领域违法案件,发现违法违规案件25起,涉及生猪2905头,立案调查案件22起,罚款金额28.13万元。为适应执法需要,投资780万元,更新购置执法车辆1台,购置渔政执法快艇5艘、无人机2架、视频监控8套;清理修复原涉渔项目建立的12个长江沿线视频监控;中央成品油价调整项目拟建的67个监控已完成点位现场踏勘。2021年5月,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2021年7月,在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会议上做《充分运用法治手段 有效推动退捕禁捕》典型发言。

(四)加强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把农业普法融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公共服务各环节全过程,深入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结合农业执法、行政许可、技术服务等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长江保护法》《土地承包法》等涉农法律法规。一是深入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通知》(津委农组〔2021〕3号),结合农民丰收节,发放乡村振兴促进法单行本500本左右,宣传折页1000本,悬挂宣传横幅60多条。与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共同举办“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党史宣讲。二是全面深入宣传《长江保护法》,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制作音频“小喇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十年禁渔等法律法规,动员群众参与长江“大保护”,共护一江碧水。3月1日,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市农业执法总队牵头组织长江干流永川、江津、九龙坡、大渡口等四个区在永川区松溉镇开展实施《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三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推进执法和普法有机结合,出动检查及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主动向相对人解释宣传法律,讲明道理,引导其知法、懂法、守法。通过“江津三农”微信公众号、区农业农村信息网站宣传法律2条,LED屏等媒介广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和农业依法行政工作10条。结合常态化执法检查及“放心农资下乡”“安全生产宣传月”“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普法宣传活动的方式,让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力争使行政相对人知法、懂法、守法。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推动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向好向优。一是深入开展公共服务。清理核定公共服务32项,区镇街两级千余名农业技术服务人员开展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等公共服务6500次。二是深入开展“千人服千企”,农业系统100名干部职工联系服务农业企业50家,排查企业困难68件,协调解决62件,其余正在解决之中。三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委28名执法人员已全面完成“人员库”标注工作。扎实开展部门内部双随机工作,抽查生猪屠宰企业设立监管和肥料生产企业监管2个事项,共检查企业5家。开展联合双随机检查,与市场监管局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2个事项,共检查4家企业。

(六)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保留行政审批事项54项,办理行政审批772件;清理保留行政处罚235项、行政强制20项。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开展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6次10件。开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审查规范性文件4个。开展合同备案制度,审查登记经济合同69件。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2名法律顾问参加重大决策12次,咨询重大法律问题24件。

(七)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6项,现有审批事项54项,办理总时限从704天压缩到105天。不断完善网审系统内各类事项清单共计103项。清理“证明”事项,实施无证明事项清单,办理事项31项,已公开3项。及时压缩申请材料数量,11个审批事项试行承诺制,实现减少材料28项。全部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办、一次办,将开办宠物店纳入全区一件事一次办,实现多部门联合审批,减少跑动次数。完成各类颁证后管理和服务120多次。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8次。

(八)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坚持执法先亮证原则,充分运用“重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以及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记录执法过程、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信息网站”等信息公开渠道,设置专门案件公开专栏依法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率达到100%。推行轻简化执法,对1起轻微违法事件免予处罚。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上传4件假劣农资案件至两法衔接平台,移送司法机关3件。

(九)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聚焦“治理有效”,开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选择石门、吴滩、先锋、白沙、慈云、嘉平等六个镇,李市镇林家嘴社区、蔡家镇茅湾村、石蟆镇天旗村、杜市镇龙凤村、朱杨镇板桥村、广兴镇红塘村、珞璜镇合解村、油溪镇大坡村等八个村先行试点,着力提升党建引领力、自治约束力、法治影响力、德治感染力。石门镇金龙村、李市镇沙埂村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村。珞璜镇合解村原创村歌在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中斩获全国村歌大赛第一名。白沙恒河“五和”家园探索实践入选全市“百城千县万村”优秀案例。

(十)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农村承包土地勘界确权颁证,妥善处理颁证中存在的问题,调解经营权属纠纷310件,办理了油溪镇李某富诉邻居侵占承包地建房等重大信访5件。调解处理农资纠纷6起,其中,采用视频连线方式进行调解周某明诉施用某复合氮肥导致花椒树死亡纠纷,企业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补偿周某明1万元及价值11740元的肥料。应诉行政复议1件,以维持结案。举行执法听证会2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宅基地管理执法还存在职责不清、部门执法边界不清,管理和执法中还缺乏相关细则。二是法治建设工作亮点不足,需要进一步凝心聚力打造。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2022年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水平,围绕乡村振兴、长江禁渔、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农业合作等重点工作,加强法治保障。二是继续坚持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三是继续深入推进农业农村行政综合执法,加强执法能力的提升和资源保障,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加强对镇街农业农村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委托执法事项的监督。四是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改革,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五是以涉农法律法规为重点继续抓好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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