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6-10 09:05:00 大 中 小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区农机人才队伍,大力提升农机手技能水平,助力我区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根据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林业局《关于下达江津区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津乡振发〔2025〕110号)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拟公开遴选2026年农机驾驶操作培训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主体,且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业务范围(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上的业务范围含有“培训”)。
二、遴选条件
有满足40人课堂教学的场所(可租赁,需要租赁协议/合同)及桌椅等配套设施设备,有能满足农机实训需求的训练场所或合作的实训基地和设备(可租赁,需要租赁协议/合同),有1名及以上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有满足教学的专兼职教师(可外聘)。教学人员有从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培训相关经历,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被执行记录等不良记录。
三、培训安排
(一)班级设置
设置培训班次10个,每个班30人,共300人。实践教学过程中,每10名学员配备1名教师。每个班安排跟班教学管理人员至少1人。
(二)培训时长
每个班次培训7天,每天培训至少8学时。每个培训班的理论教学时间不得超过4学时。
(三)培训方式
以实践教学为主,重点培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其次涵盖插秧机和农用无人机操作。最后,统一组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考试。
(四)经费安排
安排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共84万元,每个培训班8.4万元,包含授课费、租赁费、伙食费、住宿费等。
四、有关要求
(一)培训地点应在江津区范围内。
(二)每个班次的农机驾驶证考试通过率不低于90%。
(三)培训机构应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和项目验收档案资料。
(四)请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按要求填报《江津区2026年农机手培训申报书》(见附件),于2026年6月17日18:00之前将申报书纸质件1份交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农技中心(地址:江津区大同路278号511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njtgz@126.com。联系人:傅先友、马露,联系电话:023-47521513。
附件:江津区2026年农机手培训申报书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附件
江津区2026年农机驾驶操作培训
申报书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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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数量 |
班次数量:(个) |
总人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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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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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一、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围绕遴选条件进行填写,并附有关资质证明材等) 二、开展类似培训情况 (提供佐证材料,如培训文件、方案、照片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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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划 |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每个班次细化到“月”即可) 培训地点: 二、课程设置(按班制作课表) (需细化到每一节课)
三、教师情况 (授课教师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授课名称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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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计划 |
四、管理人员 (本机构在本次培训中的有关管理人员姓名、职务、分工等信息,并备注属于专职或兼职,每个班安排跟班教学管理人员至少1人)
五、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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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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