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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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收集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1 09:25: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津财办〔20262号)现就收集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26〕18号)、《关于加强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津乡振发〔2021〕8号)等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按照民主商议、集体决策、竞争立项、公开公示的原则,严格落实项目库建设的范围、要件、负面清单及编制程序等规定,申报储备项目入库。

负面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支出、修建楼堂馆所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不能简单的对失能弱能以外的脱贫群众直接发钱发物

、重点支持方向

(一)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重点帮扶群体就业增收。

(二)聚焦乡村建设,支持必要的村内户外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解决影响群众基本生产生活的突出困难,促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三)聚焦帮扶产业发展,对农业产业带动能力强、增值潜力大、吸纳就业和带动防返贫对象和重点帮扶群体等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明显、联农带农机制好的项目。

1.稳产保供产业;

2.“一主两辅”主导产业;

3.补齐必要的产业配套、农事服务等设施建设;

4.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

5.特色优势产业。

报送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为相关部门、镇街、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欠发达国有农场和林场、企业。

2.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和当期财力,控制补助比例,原则上不分项设置。

3.申报项目应完善用地、用电、环评等要素精准编制项目建设内容、测算资金规模、健全筹资方式、设立绩效目标,具备落地快、当年能建设完成等条件,将符合支持要求、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按程序纳入项目库,作为资金项目安排的依据。

各镇街、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项目储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参照重庆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储备项目库管理工作指南策划项目,完成项目必要前期工作,按程序来函申报项目入库同时抄送区财政局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挺,联系电话:47559233

局,姚春茂,联系电话:81220441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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