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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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储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0 09:05:00

各工业园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高质量推进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助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65号)文件精神,为科学谋划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高值利用加工项目,现就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政策支持引导,探索出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秸秆利用方式,不断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健全秸秆资源数据台账,培育市场主体,确保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1%以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结合秸秆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实际、农民意愿等,因地制宜选择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途径。通过政府扶持引导,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重点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机制探索、技术宣传与推广服务。

三、建设内容

    (一)秸秆科学还田。在水稻、玉米、柑橘等主产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重点开展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秸秆覆盖还田、秸秆腐熟还田等试点示范,推广加装粉碎装置联合收割机、带旋耕灭茬播种机、高速旋耕机等高效适用农机具,秸秆与粪肥混合还田等新技术,提升土壤肥力,减少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二)秸秆肥料化利用。重点支持以秸秆为原料进行商品有机肥精深加工,支持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生物菌种引进,推广工厂化腐熟技术、生物有机肥生产技术。

(三)秸秆饲料化利用。鼓励支持规模牛羊养殖企业配套建设秸秆饲料加工中心,推行“养殖企业+秸秆饲料车间”一体化发展模式,培育壮大秸秆养畜产业。

(四)秸秆燃料化利用。重点支持以木质素含量较高的花椒枝条、蚕桑枝条等为原料,加工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等高附加值产品。支持生产企业开展秸秆回收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

(五)秸秆基料化利用。支持以秸秆为基料组成部分的食用菌生产,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开展秸秆育苗基质、秸秆蔬菜花木栽培等基质生产。

(六)秸秆原料化利用。拓展秸秆原料化利用市场,开发稻草在酿酒行业应用,推广水稻、玉米秸秆编制文创工艺产品,支持秸秆原料化加工企业生产生物甲醇、环保餐具、纤维原料、清洁制浆等新型产品。

    (七)做好资源台账建设。开展重点作物秸秆草谷比、可收集系数等相关指标测定。做好市场化主体、分散固定农户入户调查。

(八)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扶持规模企业、专业合作社利用农村闲置校舍、空闲地等闲置资源,建设村级秸秆收储网点。建立秸秆收储中心或收储站,支持购置秸秆捡拾打捆机、切碎机、小型运输机等机械设备。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鼓励支持秸秆市场主体与种植大户签订秸秆收购协议,探索种子换秸秆、机收或翻耕服务换秸秆等方式,构建秸秆收运长效机制,鼓励支持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开展秸秆收储运服务。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秸秆“五料化”(饲料化、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的市场化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各园区、镇街,科研院所、高校等。

(二)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实施项目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财政资金支持环节

财政资金支持环节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机制探索、技术宣传与推广服务等,原则上不用于秸秆还田作业补贴。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重复享受政策。补贴标准要合理,原则上纯公益的宣传、培训可全部纳入财政补贴,秸秆收储网点按建设费用的50%予以补助,补贴到企业的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

六、有关要求

(一)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各园区、镇街要高度重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应思路清晰、建设内容明确、投资及补助标准具体,主要包括基本情况、项目预期目标、实施区域、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及规模、投资概算、补助标准、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内容。区农业农村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园区、镇街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选择,按财政资金合理分配。

(二)加强政策统筹支持。项目园区、镇街要整合相关资源,完善落实配套政策,在用地、用电等政策方面给与条件成熟的主体予以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市场化发展。

(三)加强项目管理。各园区、镇街要积极探索,引进先进适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各类市场主体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实施等,加强日常监管,严把质量关,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原则上当年财政涉农资金支出进度6月底应达到40%,当年结转资金在下一年度支出进度应达100%

(四)按时报送申报资料。申报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储备的园区、镇街,请于202626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同时报送电子件。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委,徐老师,023-47559396

附件1:江津区    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2:申报流程图

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120

附件1

江津区    202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所涉产业(行业)发展现状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年度目标与绩效指标

(二)项目内容

(三)实施进度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镇街(园区)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评审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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