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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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62X/2025-00024 [ 发文字号 ] 津民政〔2025〕14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发布日期 ] 2025-03-13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江津区养老服务业运营补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13 15:41:5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社会福利院:

为促进全区养老服务业高质有序发展,激励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强化运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现就2024年江津区养老服务业运营补贴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与奖励标准

(一) 2024年度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补贴标准1.针对接收江津籍老年人入住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按实际入住人数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其中100张(含)床位以下机构每年的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100张(不含)以上300张(含)以下床位机构每年补贴不超过8万元;300张(不含)床位以上机构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二) 2024年度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运营补贴

补贴标准:针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500平方米(含)以下的按照2000/月、500平方米(不含)以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按照3000/月、100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按照4000/月的标准核拨运行补助。针对村级互助养老点,按照500/月的标准核拨运行补助。

二、申报条件

(一) 2024年度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1.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备案回执,公建民营后的敬老院。

2.设备设施、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要求。

3.定期开展传染病筛查并按签订重庆市养老服务规范合同

4.正式运营1年以上,养老机构床位入住率达到5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率90%以上。

5.按《江津区养老领域监督检查事项及标准》完成问题整改的养老机构。

(三) 2024年度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

1.镇街“中心带站”比例应达到100%;(需提供相应协议佐证)

2.街道养老服务中心8大服务功能区设置齐全,护理型床位配置不少于20张;社区养老服务站4大服务功能区设置齐全;村级互助养老点功能室配置齐全。

3.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四) 取消申报资格

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补贴申报资格。一是明显违反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年度投诉3次(含)以上且查证属实的。二是发生安全事故和服务纠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三是综合检查、考核评估不合格或者安全隐患整改不达标的。四是运行管理不善、群众满意率不高的。五是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下的。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自评。各申报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相关标准开展自评,自评合格后,向各镇街民政办申报。

(二)镇街初审。各镇街在收到各单位自评结果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江津区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评分表》《江津区街道(镇)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评分表》《江津区社区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评分表》《江津区村级互助养老点运营补贴评分表》(以上表格请通过一表通下载)对辖区符合条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完成时间,不得晚于327日。镇街初审完成后,将xx镇街关于江津区2024年养老服务业运营补贴初评推荐情况的说明》(附件)盖章后纸质件报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301王榕,联系电话:023-47290422

(三)部门复审。区民政局根据镇街初审名单,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对初审合格机构(70分以上)予以复审,形成复审合格推荐名单。

(四)评审。召开项目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形成评审会议纪要,将评审结果送区民政局党委会审议。

四、工作要求

)强化信息报送

各养老服务机构在申请补贴、接受评审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齐备的信息资料,对虚报冒领的,取消其当年所有补贴资格,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加强绩效管理

2024年江津区养老服务业运营,各有关单位要做到专款专用,有关补贴主要用于服务机构的建设运营,如安全隐患整治人员培训老人娱乐活动、居家上门服务等方面。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督查、审计等。

(三)加强考核监

镇街在初评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区民政局报送相关设施运营情况的真实信息,严禁瞒报,错报、漏报。

(四)加强评估应用

2024年江津区养老服务业运营补贴金额,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核发,其中:90分(含)以上全额补助,70(含)—89分按分值比例折算补助。其中,在满足备案时间1年的基础条件后,导致2024年运营时间不足1年的机构,按满足条件的运营月份比例折算运营补贴。

附件:xx镇街关于江津区2024年养老服务业运营补贴初评推荐情况的说明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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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津民政〔2025〕14号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江津区养老服务业运营补贴的通知.docx
XX镇街关于江津区2024年养老服务业运营补贴初评推荐情况的说明XX镇街关于江津区2024年养老服务业运营补贴初评推荐情况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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