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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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38D/2024-00084 [ 发文字号 ] 津民政〔2024〕16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4-04-30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30 11:51:55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机关各室、属各单位:

《江津区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已经民政局2024年第3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4314


江津区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


做好202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的思想指引、职责使命、根本动力、底线要求和文化内涵,坚持“一个统领”、实施“二大改革”、抓实“三个一工程”、推进“八项行动”、办好“六件实事”,乘势而上、接续奋斗,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全市一流业绩。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局党委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制度,加强“三会一课”“民政大讲堂”等集中学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扎实抓好《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组织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学习,通过召开院坝会、集中宣讲等形式进社区宣讲100场,确保学习贯彻全覆盖。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完善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联系群众、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工作举措。

(二)全面提高党的领导力组织力。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深化党的领导力组织力建设,全面提升“7个能力”。扎实抓好“红岩先锋·模范机关”创建、“红岩先锋·四强支部”建设和“红岩先锋·六好党员”培育,持续抓好薄弱基层单位组织建设管理。用足用好“885”机制,认真从党建统领这一层面谋划具有民政辨识度的载体和抓手,着力推动“四下基层”,积极打造“党建+”的工作体系,努力交出“八张高分报表”,实现党建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

(三)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开展民政领域意识形态风险年初集中排查、每月动态排查,建立台账及责任清单。做好民政服务对象和民政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半年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控,将社会组织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活动申报、管理情况,纳入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民政对外宣传,深化民政政务宣传,弘扬民政正能量,传播民政好声音。

(四)优化干部队伍选育管用工作。完成机构改革工作。规范完善干部选任和交流政策制度。落实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干部培训。加强民政各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壮大民政技能人才队伍,遴选技能人才参加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曁“巴渝工匠杯”重庆市第四届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经常性监督,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锲而不舍深化纠治“四风”。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以案四说”和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持续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和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内部审计全覆盖工作

二、实施“二大改革”,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效能

(六)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立足全区人口老龄化“程度深、增速快、差异大、失能多、负担重”等实际,在抓好“老有所养”的基础上,不断健全老龄工作体系,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职能,统筹推动对老年人的服务扩展,让广大老年人过上安心、顺心、舒心的晚年生活。做好机构改革中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社区治理和社工人才工作的平稳过渡和移交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

(七)实施“协同增效”改革。按照市民政局“协同增效改革”部署,强化内外工作协同,探索建立协同制度机制,把科室之间、机关与局属单位之间,民政业务工作与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之间的协同事项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推进政策联动,打好政策组合拳、增强政策协同性、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聚力打造1个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1个社会组织服务联合体,探索打造1 个公益慈善服务联合体。

三、以“三个一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融合发展

(八)抓实川渝民政合作“一号工程”。围绕打造“泸永江”民政协作的高水平样板目标,深化基本民生保障领域合作,“协同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互评”、“泸永江精康融合行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核查协作、基层社会治理合作、社会组织高质量协同发展,创建“泸永江”平安边界。持续推进7项“川渝通办”事项,提高通办深度和实效。

(九)抓实民政数字化赋能“一把手工程”。围绕数字重庆“1361”整体构架和全市数字民政建设要求,实现全区民政领域核心业务梳理全覆盖。认真落实全市“渝悦·救助”“渝悦·养老”开发和使用部署,推进“渝悦·救助”与“重庆救助通”深度融合,抓实“一网通办”和“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提升民政数字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争取市级采用试点工作。

(十)抓实平安民政建设“一把手工程”。以“事故零发生、人员零伤亡、信访零反弹、舆情零扩散”为目标,重点解决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信访重点人群和涉殡葬、养老、救助舆情等重难点问题,确保全区民政领域总体平安稳定。

四、以“八项行动”为重点,不断优化民政“三基”服务

(十一)推进精准保障行动,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实施分层分类救助。落实好全市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家庭认定办法,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认定,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二是实施扩围增效救助。落实好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合理扩大救助覆盖范围,探索“一事一议”“一案一策”工作模式,提高救助水平,解决急难个案。三是实施数字赋能救助。全面运用“重庆救助通”,畅通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渠道,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升级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四是实施物质+服务救助。通过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等方式,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照料服务、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帮扶服务。适时开展特困关爱等资金专项检查。五是实施慈善+救助。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在对象、信息、资源等方面的衔接,鼓励慈善、保险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帮扶。六是实施党建+救助。推进基层党建和社会救助深度融合,坚决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社会救助精准高效。

(十二)推进渝悦养老行动,开创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新局面一是实施老龄工作提升计划。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职责,统筹发展老年人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社会保障、社会参与等试点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探索打造户外社区养老服务站利用重阳节、重庆市老博会等开展养老服务建设成果宣传,参加市级养老护理员职业大赛,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工作,切实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二是实施基本养老覆盖计划。常态化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完善老年人高龄津贴补贴制度,推进特困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落实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机制,探索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照护支出补助机制。制定《江津区特殊困难老年人集中照料护理方案》。三是实施养老服务体系优化计划。持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启动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公建三年行动,加强对《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范地宣贯,在3月底前完成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力争全区备案养老机构一、二星级占比超80%;新增5家三星级养老机构,开展薄弱敬老院改造提升,持续清除安全隐患,提升集中照护能力出台《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培训养老院护理员、院长、安全员不少于1000人次,力争养老护理员、营养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四是实施养老服务惠民计划。持续优化“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运营模式,探索建立“积分超市”“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试点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加强对农村互助养老的探索。五是实施数字养老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用好智慧社区智慧养老云平台功能模块,发布养老地图,积极争取养老服务“一件事”场景试点,推进智慧养老院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推动中心城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几江街道)、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提升、东部第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杜市镇)等项目。配合做好中山康养基地建设。

(十三)推进渝童守护行动,着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一是推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持续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兜底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二是推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城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召开全区城乡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议,完善流动儿童关爱保障制度措施。三是推动家庭监护能力建设。开展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分级分类实施救助帮扶,完善委托照护制度,提升家庭监护质量。开展家庭监护能力培训不少于10场,提升监护人监护意识和能力。四是推动儿童福利能力建设。深化儿童主任赋能增效行动,开展“儿童主任典型案例、优秀关爱案例、优秀服务技能”推荐评选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工作,开展“向日葵”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和“七彩阳光”儿童防性侵等关爱保护项目。

(十四)推进渝社有为行动,规范引导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与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的协同,持续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三纳入、一共享”,强化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等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二是强化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召集一次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联动协调座谈会、举办一次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集中轮训、开展一次区管社会组织负责人专题培训,持续规范社会组织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三是强化社会组织服务大局。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个一”专项行动,成立社会组织综合服务联合体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乡村振兴等,推动形成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四是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规范社会组织“登管分离”,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年检(报)抽查,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加强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

(十五)推进乡村著名行动,提升区划地名界线管理服务水平一是稳慎优化行政区划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第二十六次会议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行政区划工作请示报告制度。二是深化地名管理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地名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配套制度,开展标准地名备案、公告,及时更新维护地名数据,推动共建共享。深化地名文化保护,持续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出版《江津地名故事》,设立一批地名故事标志,打造一批“地名+产业”“地名+文旅”的地名服务项目。三是加强界线管理。完成镇街勘界年度任务,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加强边界文化建设,及时稳妥处置边界争议,促进边界稳定和谐。

(十六)推进善满山城行动,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慈善,积极营造“慈善重庆”氛围,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重庆市慈善条例》的宣传贯彻,打造江津慈善活动品牌。推进阳光慈善,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依法开展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加强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日常监管和部门协同监管。推进社区慈善建设,大力培育社区慈善基金,支持试点打造2—3个社区慈善服务场景。推进数字慈善建设,指导和支持慈善组织依法参与互联网募捐活动。推进惠民慈善建设,实施公益慈善扶弱济困工程,实施慈善+保险+救助帮扶机制。加强慈善、福彩公益项目策划,推进慈善事业与福彩事业融合发展。

(十七)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强化精神障碍人员关爱服务。一是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加快构建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服务网络,新建“渝康家园”4个,培育打造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2个以上。二是构建患者转介与康复服务平台双向衔接机制。对接使用全国统一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国家转介信息平台和重庆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康复服务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到45%以上。三是推进城乡康复服务协调发展。持续优化精康服务布局,不断拓展康复服务范围,实现全区80%的街道、60%的城市社区和30%的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十八)推进逝有所安行动,巩固深化殡葬改革成果。一是完成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逐步提高火化率,力争在2027年前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二是落实《江津区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年内开工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三是全面落实困难群众丧葬补贴、节地生态葬补贴、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等政策,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殡葬服务。四是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监管,开展公益性公墓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五、办好“六件实事”,提升惠民利民服务质效

(十九)推动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启动1个城市公益性安葬(放)设施、2个农村公益性示范安葬(放)设施建设,开展城区文明治丧综合整治。

(二十)抓好困境儿童“童心房”改造。对20户家庭居住环境差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提供生活、学习环境改造服务。

(二十一)抓好困难老年人家庭帮扶。在2023年推进适老化改造基础上,持续加强对困难老年人家庭帮扶,落实好低保失能人员集中照护服务政策。

(二十二)办好散居特困人员“解需暖心”实事。100%签订落实照料护理服务协议,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链接社会资源力量等,为其提供针对性帮扶服务。

(二十三)办好老年助餐服务实事。按照个人出一点、政府补一点、市场让一点、社会捐一点等模式,充分利用现有存量资源,抓好老年助餐服务,支持兴办20个社区老年食堂,打造市级示范老年食堂2个

(二十四)办好打造特色婚姻登记服务场所实事。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措施,办好特色“婚登+”服务,打造1个具有江津特色的户外颁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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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民政〔2024〕16号关于印发《2024年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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