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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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62X/2020-00035 [ 发文字号 ] 津民政发〔2020〕26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03-23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敬老院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3-27 17:25:0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江津府办〔2016〕6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现就做好2020年度敬老院星级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区各敬老院。

二、评定标准

按《江津区2020年度星级敬老院评分表》(见附件2)进行考评。

三、评定时间

(一)镇街组织申报。

3月22日—3月31日,各镇(街)组织辖区内的敬老院,按照《江津区2020年度星级敬老院评分表》(附件2)开展自评,经自评80分以上的,按要求填写《江津区2020年度星级敬老院申报表》(附件1)。

(二)实地查看。

4月10日—4月30日,区民政局按程序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打分。

(三)确定等级。

5月10日—5月30日,经区民政局党委初评,报区政府审定,在区民政局官网公示后发布。

四、工作要求

各敬老院上报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将予以通报。区民政局对各敬老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标准评分 ,自觉接受被考核单位和社会监督,对考评过程或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监督电话:81220137。

联系人:袁娟,联系电话:47290422,QQ:1395046708@qq.com。

    附件: 1.江津区2020年度星级敬老院申报表

2.江津区2020年度星级敬老院评分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1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津民政发〔2020〕26号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敬老院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doc
津民政发〔2020〕26号附件2江津区2020年度星级敬老院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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