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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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民政函〔2025〕33号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9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5-22 16:46:03

医卫界别委员活动小组 :

贵界别提出的《关于加强康养中心建设提高养老质量的建议 》(第39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提升医养结合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行动方案(2024—2027年)》(津卫〔2024〕15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中医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7号)精神。

医养结合机构是指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医疗机构审批备案、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通过政务网站、办事服务窗口、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民政部门要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和常见问题,并根据医养结合机构申办人的需要和条件,在审批备案、登记备案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方面,为其提供准确、详细的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

关于贵界别提出的“在康养中心内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质量、丰富精神生活、注重个性化服务、加强管理、加强社区合作,注重创新发展、实施智能化改造、运营模式多元化。”等方面的建议。今年,区民政局将以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标准,持续做好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申报和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考核工作,我们将从设施、安全、服务、管理等四大方面,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指导,推动全区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辜文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8日


联 系 人:任欣


联系电话:023-4726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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