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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民政函〔2025〕31号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8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5-22 16:31:52

工青妇界别委员活动小组、工商联界别委员活动小组,吴佳茂委员:

贵界别和吴佳茂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江津区老年食堂建设的建议》《关于深化我区社区老年食堂建设的建议》《关于提高社区长者食堂开办质量的建议》(第18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截止2024年底,区财政已经支持建设完成社区老年食堂25家,安排财政补助资金80.37万元,撬动社会投资148万元。2025年,区民政局将积极推动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积极开展社区老年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推动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关于工青妇界别委员活动小组提出的“进一步优化场地设施建设”的建议,区民政局将综合考虑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将社区老年食堂纳入规划。重点在居民聚集区、困难老人集中区、交通便利区,充分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布点。

关于工青妇界别委员活动小组提出的“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的建议,区民政局牵头做好“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老年助餐服务多元筹资机制。根据助餐服务人次和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对已建成并运营满半年以上的社区老年食堂给予2万至5万元的建设补助。全面落实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计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关于工青妇界别委员活动小组提出的“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质效”的建议,政局、区生态环境局、江津区市场监管在老年助餐点准备阶段提前介入,指导老年助餐点按照食品安全许可要求完善设施设备和工艺流程。督促指导老年食堂严格实行“六公示”制度即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引导老年食堂根据老年人需求、消费能力、饮食习惯,定期更新食谱,有条件的可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老年营养餐。支持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将助餐服务与老年人探访关爱结合起来,把老年食堂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

关于工青妇界别委员活动小组提出的“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的建议,区民政局将指导镇街要加大老年助餐服务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积极报道养老助餐服务工作进展、成功做法、典型经验、社会效益等,提升老年助餐服务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关于工商联界别委员活动小组、吴佳茂委员提出的“推动智慧管理”的建议,区民政局将托“渝悦养老”平台,搭建老年助餐服务模块,促进助餐服务资源整合与共享,丰富老年人社区居家用餐选择。引导老年人及代理人通过各类网络餐饮平台APP开展订餐、配餐、送餐,由网络平台直接将餐品配送到老年人家中,鼓励网络平台提供优惠服务。

此答复函已经辜文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5327

人:任欣

联系电话:023-47262676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托“渝悦养老”平台,搭建老年助餐服务模块

202512月前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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