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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民政函〔2024〕72号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5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6-17 16:19:40

曹自华委员:

您在江津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提案《关于推进我区智慧居家养老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推进智慧居家养老,全面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使老年人在家或社区就能享受养老服务,是老年人追求幸福美好生活的愿望,也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区民政局将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低收入人群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安装智能检测仪、紧急呼叫器、智能门铃、居家监控,配备智能手环等设备,提高老年人居家应急救援能力。

(二)实施老年人关爱探访服务。区民政局联合区卫建为、残联等9部门,共同出台了《江津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重点关注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采取入户上门、电话探访等方式,每月至少探访服务一次,察看老年人居住环境、生活状况,着力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者帮助化解安全风险。

(三)积极拓展“互联网+养老”。依托互联网小程序等,在老年人能力评估、上门服务、探访关爱等方面加强场景应用,鼓励相关企业开发面向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监测提醒功能,倡导老年人家庭配置智能呼叫系统、智能电水表、健康监测产品、养老监护装置等设备实现实时监护,一旦监测异常,能够及时预警,并同步向紧急联系人发送提示信息。

此复函已经辜文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4522

(联系人:刘璐;联系电话:47290422

附件  

承诺事项列表

序号

承诺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承诺落实时间

责任单位

1

为低收入人群中6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开展家庭适老化改造、智能化改造

2024年底

区民政局

2

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实施关爱探访服务。

2024年底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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