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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民政函〔2023〕23号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0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3-04-03 15:41:54

李祖琪委员:

您在江津区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建议》(第100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立出台统一行业标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的建议。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先后出台《社区(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按照休闲娱乐区、文化教育区、生活照料区、健康管理区、人文关怀区、托养护理区、服务接待区和运营管理区八个功能区建设镇(街)养老服务中心30个。按照休闲娱乐区、文化教育区、生活照料区、健康管理区4个功能区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站104个。按照兼具日间照料、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建设152个村级互助养老点。全区针对养老服务全覆盖项目建设,财政累计投入超过5000万元,吸引社会资本3000万元以上。截止2023年2月,全区养老服务床位9952张,独立养老服务设施342个,福利院1个,备案社会办养老机构27家,未备案社会办养老机构15家,敬老院36家,街道养老服务中心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04个,独立的镇养老服务中心3个,村级互助养老点152个。已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针对您提出的“倡导正能量赋能积极心态,充分挖掘老龄社会的活力和机遇”的建议。一是老年志愿者发挥余热。我区现有实名认证的注册老年志愿者3000余人,老年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开展交通劝导,卫生保洁等志愿服务。二是基层老年协会赋能。我区现有老年协会275个,老年协会是维护老年人权益、参与社会治理、服务老年群体的老年人互助组织,对于组织健全,制度完备,活动经常,作用发挥明显,有固定场所的村(社区)老年协会,可向区民政局申请老年协会物资扶助和为老专项服务项目扶助,近年来扶助老年协会29个,资金约80万元。

针对您提出的“挖掘经济新动能,加强高龄老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建议。一是积极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我区从2022年3月开始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加长期护理保险27.6万人,现有失能评估机构3家,定点护理机构4家,享受长期护理服务30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重度失能人员的生活品质,减轻了家庭负担。二是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从2014年开始,我区每年为90岁以上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累计购买约4.5万人次,填补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障空白,拓展了养老保障渠道,减轻了政府、为老服务单位及老年人家庭和个人负担。三是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2021年开展“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完成五个街道150户家庭的适老化改造,今年预计使用140万元对700户特殊困难老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提高老人居住环境的安全性、便利性与舒适性。

下一步,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制度,深化养老机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和关爱服务机制,完善农村互助养老点运行机制。

二是强化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实施赛马工程,全面加强养老机构护理床配备,力争区内护理型床位占比达100%。提升养老服务地方辨识度,推动物业+养老,帅乡幸福食堂试点等具有江津特色的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有序推进片区特困人员失能照护中心项目建设。大力加强招商引资,积极对接国内外知名养老品牌、区内平台公司,着力打造中高端养老项目。加快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薄弱敬老院标准化改造,推动城乡敬老院提档升级。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能力综合评估和照护需求评估,开展居家上门养老服务。

三是提升养老服务保障能力。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助推三地养老事业协同发展。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人才补贴制度和优待政策,落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估管理机制。持续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

此复函已经辜文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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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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