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当前位置: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津民政函〔2022〕68号关于办理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一次政协委员提案第393号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5-30 15:35:00

农业界别小组:

你们在重庆市江津区政协第十七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全面推广“院长制”乡村治理新模式的建议》(第393号)以及相关并案皆已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对提出的问题,经区民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乡村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是2021年我区圆满完成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比例达到98.7%,“两委”交叉比例达到61.6%;平均年龄从上届的45.48岁下降到换届后的38.6岁;大专以上学历1323人,占75.7%,实现村(居)委会成员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村(社区)干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积极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广大城乡社区党员干部积极投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纠纷调解、志愿服务等日常工作。三是深化社区减负增效,依法厘清区级职能部门、镇(街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全面推广“三事分流”工作机制,推行“互联网+社区治理”,大力培养发展以村(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组织。“五员共治”“智治双福”“院坝会”等创新初中不断深化,白沙镇《构建简约高效体制提升乡镇治理能力》成功入选2021年度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

二、“院落制”推广的措施

(一)宣传推广“院落制”。结合先锋镇保坪村“院长制”乡村治理模式,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江津区乡村治理“院落制”推广运用实施方案》,计划在我区实施整治的人居环境示范的114个院落和居住相对集中的农村院落中积极推行“院落制”治理模式。推广示范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甄选划分阶段(5月13日前),开展院落划分和院长推举工作;二是推广示范阶段(5月17日—6月30日),按照推广措施,探索运行“院落制”模式;三是成效验收阶段(7月1日—11月30日),对示范院落推广运用“院落制”情况开展验收评估。对已实施过人居环境整治的示范院落且保持较好的按0.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对未实施过人居环境整治的院落,申报验收合格且效果最突出的10个院落,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

(二)建立自治管理体系。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引导示范院落主动吸纳党员参与“院落制”模式推广运用,协助“院长”处理院落各项事务,实现示范院落中的党员院民在门户牌上亮明身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依托“村(社区)党委-党支部-党员中心户-全体党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体系,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激活党员创先争优活力;二是合理划分院落,依据辖区院落周边人口聚居密度、通行方便程度等情况,合理规划各院落参与“院落制”治理模式人口数量,原则上每个示范院落所辖常住居民数量控制在15户—30户区间内;三是搭建平台,辖区村(社区)书记兼任各示范院落“总院长”,村(社区)“两委”成员中明确1名负责联系指导“院长”工作,召开院长推举大会自主推举一名有意愿、有责任心、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居民担任“院长”;示范院落所在村(居)民小组组长负责协助“院长”处理院内事务。

(三)提高群众良性互动。一是制定“院规院训”。结合乡土实际及乡村振兴“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要求,按照“一院一色、一院一景”的指导思想,区文化旅游委、区农业农村委指导示范院落制定“院规院训”和“院落主题”,编制院落事务清单、院落公共服务清单,提炼“家风家训”;二是设立“讲理堂坝”。以乡贤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自治载体为抓手,在院落设置“讲理坝”,作为宣传政策、议事协商、纠纷调解、监督评价、公示公开、主题活动的固定场所,实行“大院事大院说,大院纠纷大院解,大院活动大院搞”;三是建立“清洁卫队”。由“院长”牵头组织在家农户、公益岗位和社工服务人员成立清洁队,负责院落环境清洁、日常宣传、监督检查等工作,提高院民主动性,引导院民勤打扫、勤收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一是成立“萤火巡逻队”,各示范院落由“院长”牵头,依托党员、退休干部、热心群众等志愿者组建夜间巡逻队,开展院落夜间治安巡逻、群防联控、弱势群体关心关爱等工作,镇街组织“院长”进行安全培训,各“院长”常态化提醒院民安全生产和灾害防范注意事项,定期组织党员和院民检查院内房屋火灾、工程施工等安全隐患;二是规范网格管理,通过资源整合、多方参与的方式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网格员队伍管理,合理配置专(兼)职网格员,明确网格员服务事项,实行网格事件分流、交办、督办和考核评价闭环管理制度等方式,切实提高网格化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五)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一是鼓励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院落制”。引导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参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作用,推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更好满足群众需求;二是成立“公益银行”。对院民志愿服务实行积分管理,院民志愿者手持“公益银行”存折开展互帮互助存入积分,积分可以兑换礼品,通过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志愿服务,形成爱心传递、温暖你我、互爱互助的良好氛围,自下而上进行成风化俗;

综上情况,我们认为大家在基层治理创新上,通过选“乡贤能人”、树“院规院训”、搭自治载体、结合“自治、法治、德治”等方面总结提炼了很多经验做法,提升了我区基层治理水平。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六项行动”为抓手,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按照《江津区乡村治理“院落制”推广运用实施方案》,进一步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经验做法的辐射带动作用,助推基层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此复函已经辜文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2年5月30日

(联系人:王榕,联系电话:1871626130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主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