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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民政函〔2022〕65号关于区政协第十七届一次会议第092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5-20 14:25:00

民革界别小组:

你们在区政协第十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化社区治理的建议》(第092号)已收悉。我局历年来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承办建议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办理回复工作,现就该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社区治理权责边界不清的问题”。一是贯彻落实了重庆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依法厘清区级职能部门、镇(街道)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严格执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及涉证事项清单,健全公共事务准入制度。二是今年我们将按照《党建引领导协商行动实施方案》《网格治理大融合行动实施方案》《矛盾纠纷大调解行动实施方案》《社会组织大协同行动实施方案》《智慧平台大支撑行动实施方案》《治理典型大培育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形成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抓手,拿出务实举措,切实把六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完善社区管理制度的建议”。一是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江津委发〔201910号),成立了区城乡社区治理领导小组,建立了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明确了城乡社区治理55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二是修订完善并重新公布《江津区村(居)务公开目录》,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创新协商内容、形式和载体,建立议事协商事项清单,全面推广“三事分流”工作机制;三是区委、区政府印发《江津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江津委发〔202118号),通过健全基层治理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有关制度,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镇(街道)管理体制、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制度,深化社区治理。

三、关于“转变政府职能,主动适度放权的建议”。一是我区建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大力扶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管理。截至20225月,全区共登记社会组织570个,其中:社会团体21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54个,基金会1个,镇(街道),村(社区)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2457个;二是将城乡社区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服务延伸到社区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区矫正、文化体育及老年人、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三是建立了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五社联动”机制,截至全区已培养社工机构8家,还有3家社工机构正在审核登记中,截止到202112月全区共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95个,争取到各级各类项目资金964.3余万元,2022年全区将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7个,争取各级各类项目资金213万元。

四、关于“强化人才支撑,提高服务水平的建议”。一是顺利完成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202111月底,全区30个镇(街道)175个村、126个社区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比例达到98.7%,“两委”交叉比例达到61.6%;平均年龄从上届的45.48岁下降到换届后的38.6岁;大专以上学历1323人,占75.7%,实现村(居)委会成员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村(社区)干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二是开展了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开展履新“五个一”活动,确保新任社区书记“上马就干、干就干好”,实现了每年全覆盖培训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其他成员、下属支部书记,培训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三是健全了村级干部人选区级联审、社区党组织书记区委组织部备案管理等长效机制。印发了《江津区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津委组〔2020114),明确了城乡社区工作者文化、年龄、称职、岗位等级、继续教育、培训等内容。社区工作者19担任区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40人担任区第十八届人大代表。2022将从优秀社区干部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各3人。

五、关于“创新管理模式的建议”。一是探索制度创新。白沙镇以全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为契机,通过实施扩权强镇改革、统筹机构设置、强化政策支持等措施,探索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探索形成了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功入选2021年度全国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江津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配合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建立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三是进一步推进“五个民主”建设,调整公布村(居)务公开目录,落实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持续推进减负增效落实“四张清单”内容,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推广智慧社区“一体化”平台运用,不断提高基层综合治理能力。全区301个村(社区)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自治组织。

六、关于“提升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的建议”。一是完善了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二是加强了居民自治,充分发挥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等作用,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引导驻区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三是合理设置和划分社区管辖范围,按照10分钟服务半径、人口规模12000人左右科学调整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按不低于800平方米进行配建。四是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全面推广“三事分流”工作机制,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全区126个社区建立健全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五是开展居务监督工作。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制定《关于开展全区村(居)务监督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对全区30个镇(街)126个社区的居务监督工作开展拉网式督查,进一步加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能力。

七、下一步,结合你们的建议,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三治结合、五社联动、三事分流、智慧支撑基层治理实践路径,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二是认真总结基层治理的创新实践经验。各镇(街道)推广“积分制”、“院长制”,打造基层治理工作江津特色和典型。三是开展网格整合行动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力度、村(居)委会规范化建村(居)委会干部培训继续加强智慧社区建设加大社工人才培养力度,提高城乡社区精细化、精准化服务能力

此复函已经辜文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政协提案委。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2520日      

(联系人:张艳,联系电话:1582596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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