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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民政函〔2026〕66号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7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6-07-14 16:58:02

刘显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社区老年食堂补助保障健全养老体系的建议》(第7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对社区老年食堂资金扶持力度事项正在研究解决,区民政局承诺2026年内新建2家社区老年食堂以及对部分社区老年食堂给予奖补用于助餐设施设备采购,并将于20261231日前推动落实(详见附件);建立专项运营补助资金的事项,涉及上级部门职责,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社区老年食堂资金扶持力度的事项

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推进老年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发〔20239号)等文件精神,加大运营扶持力度,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捐一点”的老年助餐多元机制。我局印发了《关于积极发展社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的通知》(津民政202488号),对符合条件且自主申报的新建社区老年食堂给予建设补助。

目前江津区已建设发展26家社区老年食堂,其中包括12个城市食堂和14个农村食堂。今年在综合社区人口结构、助餐需求密度摸排后,计划再发展2家社区老年食堂,力争做到江津区五个街道实现社区老年食堂全覆盖,优先覆盖老年人口集中、助餐需求强烈的社区,实现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二、关于建立专项运营补助资金的事项

根据《进一步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民规〔202511号)等文件精神,在2025年度,我局一是对辖区内登记的社区老年食堂全覆盖采购了助餐终端设备,有效提高了助餐效率,强化了老年助餐数字化应用;二是印发《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区老年食堂奖补工作的通知》202621,对符合条件且持续运营情况较好的社区老年食堂给予奖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加大对社区食堂的补助力度,确保社区食堂的健康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区民政局局长何勇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助餐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已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6616

联 系 人:袁梦琳

联系电话:47290422

邮政编码402260


附件:  

已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类别

序号

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经办处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印发《关于积极发展社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的通知》(津民政〔202488号)

202410

区民政局

养老科袁梦琳47290422

2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民规〔202511号)等文件精神,对持续运营的社区老年食堂采购助餐设备。

20261

区民政局

养老科袁梦琳47290422

1

新增2家社区老年食堂

202612

区民政局

养老科袁梦琳47290422

2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民规〔202511号)等文件精神,对部分符合条件且持续运营的社区老年食堂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

202612

区民政局

养老科袁梦琳4729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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