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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民政函〔2026〕32号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01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6-05-25 16:29:27

王仁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独居老人”生活质量的建议》(第011号)已收悉。经(与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011号代表建议所涉及事项已全部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化“五社联动”探访机制,精准回应心理关爱需求针对独居老人心理状态差、情感无寄托等问题

2025年我区已实现特殊老人关爱探访行动全覆盖,排查出独居老年人2164人、高龄独居老年人360人,并建立了“一人一档”心理关爱台账。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老年人分类探访与心理干预服务,依托群众性自治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探访力量,对独居老人实行“红黄绿”三色分级管理(如:高龄独居、失能等重点人群为红色,每月探访不少于2次;一般独居为黄色,每月探访不少于1次;有子女定期联系为绿色,每月探访不少于1次)。

1.将心理健康评估纳入探访内容。对筛查出的抑郁、独居综合征等风险老人,由持证社工或家庭医生提供上门心理疏导,推广“老伙伴”互助模式。支持基层老年协会组织低龄健康老年人、老党员与高龄独居老人结成“邻里对子”,开展每日敲门、代买代办、陪聊陪护等互助活动。鼓励社区养老服务站设立“暖心聊天角”或“独居老人互助小组”,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体文娱或茶话活动,缓解老人孤独感。

2.督促子女履行精神赡养义务。结合村社干部力量,将“常回家看看”“每周电话联系”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或家庭养老承诺书。对无法经常探望的子女,督促其确定一名近亲属或志愿者作为联系人,并在社区登记备案;对长期不履行联系义务的,由村社干部进行提醒或约谈。

二、加强签约服务队伍建设,推广家庭医生便民惠民服务

全区各医疗机构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网格化,推动家庭医生团队融入社区网格,持续配齐配强“3+1+1+N ”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进一步强化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的主动联系和动态服务,通过面对面、发放手册(材料)、电话、短信、社交软件、信息系统等线上线下形式,与签约居民每季度至少联系1次。每年为签约居民推送不少于12次健康信息。对重点人群(包括老年人),优先签约、优先服务。积极开展老年期重点疾病早期筛查、失能预防与干预、心理关爱、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安宁疗护、医养结合等差异化签约服务;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及家庭病床等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确保医疗安全。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签约服务内容,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体质辨识、针刺、推拿、拔罐、艾灸、三伏贴、压耳穴、刮痧等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及中医治未病服务。

三、夯实农村互助养老点功能,强化资金与人员保障

针对农村互助养老点因资金投入不足形同虚设的问题,2025我区267个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发放运营补贴120.39万元提升互助养老点运营能力2026年将村级互助养老点负责人纳入全区养老服务业专项培训,拟培训134人。

重庆市民政局“养老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正式文件出台后,我局将加快推进“养老协管员”岗位落地。按照2026年“一村一岗”原则,将增加农村养老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优先选聘有爱心、熟悉村情、具备基本护理能力的低龄健康老年人或返乡农民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包括:每日巡访独居及高龄老人、组织互助活动、维护互助点设施、对接镇街养老服务中心资源等。

以上建议旨在将我区已有的探访全覆盖、智能监测、养老协管员等优势工作与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形成闭环,切实构建“家庭尽责、社区服务、科技赋能、政府兜底”的农村独居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此答复函已经何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通过人大代表全渝通应用代表议案建议场景进行评价。

附件:已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6518

联 系 人:王妍

联系电话:02347262676

邮政编码:402260


附件  

已办理及承诺事项列表

类别

序号

事项具体内容

(分项列出)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经办处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已实现特殊老人关爱探访行动全覆盖

2025年7月底

区民政局

王妍15123955185

2

2025年福彩公益金项目为约1900名特殊困难老人配备智能手表

2025年12月底

区民政局

王妍15123955185

1

收集二季度特殊困难老年人台账

2026年7月初

区民政局

王妍15123955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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