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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民政函〔2025〕27号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5-22 17:18:23

涂仲华代表:

您在区十八届人大第七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低保考核的建议》(第148号)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目前低保工作的一些考核指标存在错误导向。一是将低保人数作为考核标准,要求低保人数在往年的基础上只升不降;二是将低保有关网上来信或信访作为考核指标”问题的回复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江津区其他重点任务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中明确了对镇街关于社会救助的考核指标为:“社会救助存在‘漏保’‘错保’情形,按次(个)扣0.1分”,未将低保人数和低保有关网上来信或信访作为考核标准,也没有“低保人数在往年的基础上只升不降”的要求。

二、关于“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在不侵犯申请低保群众的个人信息基础上,充分进行数据比对,确保收入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不纳入”建议的回复

近年来,我区依托全市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系统,打通民政、人社、税务、工商、房管、公安、银行等部门的数据壁垒,实现低保申请人的收入、财产、支出等信息的全面比对。严格落实“凡救必核、定期复核”工作要求,确保新增低保核查率100%,在册低保对象核查全覆盖。合理运用系统核查结果,严格规范核查疑点数据处置规程,切实杜绝疑点数据处置中的一刀切、不处置和乱处置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渝悦救助通”,采用个人电子授权书模式,利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技术,大幅减少人工审核,避免了纸质授权中违规代签、模仿伪造的法律风险。同时,及时核实处置重庆市核查认定中心触发的预警和提醒信息,处置率达100%,为精准救助提供了保障。

三、关于“提高低保政策的精准性,调整低保工作考核指标,将低保‘应保尽保’纳入考核,不人为设置强制性考核指标,不将重复且明显为不合理诉求的信访件纳入考核”建议的回复

首先,我局坚持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手段相结合、线上预警与线下调查相结合、个人申报与主动发现相结合,采取多种方式对新申请低保对象和已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全面核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效提升救助对象精准度。

其次,我区对镇街关于社会救助的考核指标为:“社会救助存在‘漏保’‘错保’情形,按次(个)扣0.1分”。这与您建议中“将低保‘应保尽保’纳入考核”在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与精准,且不存在“人为设置强制性考核指标”和“将重复且明显为不合理诉求的信访件纳入考核”的情形。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充分发挥“铁脚板+大数据”作用,全力推进基层力量主动发现、部门信息监测比对、低保信息公开公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为困难群众精准落实救助帮扶政策。

感谢您对民政及救助工作的关注和建议。此答复函已经辜文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附件:承诺事项列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5年3月21日


联 系 人:吴莉

联系电话:023-4755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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