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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民政函〔2022〕63号关于办理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2-07-04 17:29:15

邹敏代表:

    您在重庆市江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提高社区干部调解能力的建议》(第146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对您提出的问题,经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招聘有调解能力的社区干部的问题。在2021年换届选举中,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选选拔问题,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注重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坚持干部年轻化、知识化和“老中青”合理搭配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重庆市村(社区)干部及人选县级联审机制》。通过换届,301个村(社区)中,299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两委”交叉任职922人,交叉比例达62%,平均年龄从上届的46.47岁下降到换届后的39.17岁,大专以上学历1323人,大专以上学历占比从上届的56.28%提高到75.68%,女性1031人,占58.98%实现村(居)“两委”成员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村(社区)干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关于招聘有心理学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社区干部的问题。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津区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津委组2020114)规定,一是城乡社区工作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公开选任、招聘,由各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城乡社区其他专职干部严格按有关程序和条件公开选拔。新选用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二是建立城乡社区工作者学历教育、社工等级与工资福利挂钩机制。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学历教育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等,对未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支持其参加继续学历教育;通过选举或公开招聘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原则上需在5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对新取得社会工作者专业资格证书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按津委人才办〔201713号文件规定给予奖励。

三、关于对社区干部进行常态化的培训问题。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津区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津委组2020114)规定,

将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行分级分层分类培训,培训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城乡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区级集中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7天;其他城乡社区专职干部由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2021年区委组织部、民政局通过线上培训村(社区)干部2356人,线下培训村(社区)干部602人,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建、警示教育、心理卫生健康、突发应急处置、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等方面。区司法局利用网络会议系统,邀请专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6次,培训结合法治院坝会、现场教学、“以案释法”远程视频培训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技能培训。

四、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社区干部培训学习的经费问题。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组织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江津区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津委组2020114)规定,一是委组织部将城乡社区工作者培养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后备干部培养、人才发展规划,做好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民政局建立完善岗位等级序列制度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财政按财政体制落实好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经费保障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社会工作者专业岗位开发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培育,通过落实职业水平考试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社会工作者人才选拔培养机制,推动现有从事城乡社区工作的人员向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工作者转型,逐步形成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才梯队。

五、下一步打算。我们将结合代表建议,立足自身职能,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协同、群众广泛参与,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一是完善镇、村(社区)矛盾纠纷综合调处平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村(社区)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村(社区)干部培训工作,将矛盾纠纷调解等基层治理热点难点内容作为基层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当时拓宽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提升基层干部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三是发展壮大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邀请参与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老党员“传帮带”作用,学习处理矛盾的工作方法,提高年轻村(社区)干部协调解决纠纷能力,提高村(社区)党组织防范化解矛盾风险能力。

此复函已经辜文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王榕,联系电话:1871626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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