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11-30 16:37:38 大 中 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江津区养老服务协会,各养老服务机构:
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江津区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2022〕—32)要求,《关于开展江津区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津民政〔2022〕130号)有关要求。2022年度江津区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拟推荐名单已经区民政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按程序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二、联系方式:
区纪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组 电话:47559331
区民政局办公室 电话:47521028
来函地址:中共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邮政编码:402260
三、公示要求
(一)各级干部、群众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中共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纪检组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1.江津区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汇总表
2.江津区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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