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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关于2024―2025年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和计划”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10 17:01:51

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为更好发挥“家和计划”项目在婚姻家庭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家和”品牌美誉度、影响力现将江津区20242025家和计划项目申报比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有意愿、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积极申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工作、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始终把广大群众的婚姻家庭幸福作为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着力提升婚姻家庭社会工作项目影响力、品牌度、美誉度

二、工作目标

促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高质量发展,助推“婚登+改革、服务、经济”融合发展,打造具有辨识度婚姻家庭服务方法、机制及模式,为和谐婚姻家庭建设提供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经济发展。

三、实施内容

立足婚姻家庭全阶段,开展婚恋服务新婚辅导、婚姻家庭辅导、离婚冷静期调解等相关服务,助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优良家风家教,结合本地实际打造特色服务,充实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专业志愿者队伍,形成“婚姻登记员+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助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提档升级。

四、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般项目

1.项目周期:11个月。

2.项目金额:5万元。

3.服务要求:立足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挖掘专业志愿者,探索“婚姻登记员+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促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常态化开展。

4.申报要求

1)社会组织依法注册登记时间1年以上。

2)至少配备1名具有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或1名获得社会工作专科学历的社工,及服务开展所需的志愿者服务队伍。

3)至少配备1名从事社会学或社会工作研究、教学和实践或开展社会工作实践超5年的专业督导(机构负责人不可兼任本项目督导工作)。

4.项目产出

类型

具体产出

数量

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活动(新婚辅导、婚姻家庭、婚俗改革、家风家教)

不少于12

个案辅导(新婚辅导、离婚冷静期)

不少于60

“小别离”“小欢喜”、热线推广活动

不少于3

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服务队伍

不少于20

媒体报道

不少于1

经典案例

不少于4

督导

不少于3

成效视频

1(不少于4分钟

服务精美图片

不少于80

主题画册

1

直接服务人次

不少于1000

传覆盖人次

不少于3000人次

备注

1.以上所有产出均不可重复计算;

2.服务形式应呈现多样化,包含小组、沙龙、讲座等多种形式,其中小组不少于1个(6节)。

、经费说明

1.项目经费的拨付方式。项目资金分次下拨

2.项目经费的使用要求。经费预算应合理合规,原则上人员工资经费不低于60%,宣传经费不高于10%,督导费用不高于10%,管理费不高于10%,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步骤

(一)组织评选

1.比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1213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江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正式比选:20241216日,区民政局组织项目比选评审会,参评机构不少于3按照《20242025年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和计划”项目比选评审会评审指标》进行评审比选(比选过程资料存市婚管中心),推荐一家资质合格、经验丰富和信誉良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市婚管中心推荐

(二)资料报送

报送资料(见下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每份单独装订成册,并经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资料清单

申报资料

项目申报书(盖章件)、机构法人证书、项目人员资质证书、相关荣誉证明文件

)中心复审

市婚管中心组织专家复审会对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推选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复审,将择优决定最终实施机构和项目实施类别。

(四)项目公示

市婚管中心将对通过复审的机构名单和项目实施类别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进行签约。

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周期为11个月,项目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

附件:1.2024—2025年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和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24—2025年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和计划”项目产出一览表

3.2024—2025年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和计划”项目比选评审会评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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