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10 17:01:51 大 中 小
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为更好发挥“家和计划”项目在婚姻家庭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家和”品牌美誉度、影响力,现将江津区2024—2025年“家和计划”项目申报比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请有意愿、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积极申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工作、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庆市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始终把广大群众的婚姻家庭幸福作为孜孜不倦的追求目标,着力提升婚姻家庭社会工作项目影响力、品牌度、美誉度。
二、工作目标
促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高质量发展,助推“婚登+改革、服务、经济”融合发展,打造具有辨识度婚姻家庭服务方法、机制及模式,为和谐婚姻家庭建设提供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经济发展。
三、实施内容
立足婚姻家庭全阶段,开展婚恋服务、新婚辅导、婚姻家庭辅导、离婚冷静期调解等相关服务,助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优良家风家教,结合本地实际打造特色服务,充实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专业志愿者队伍,形成“婚姻登记员+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助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提档升级。
四、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般项目
1.项目周期:11个月。
2.项目金额:5万元。
3.服务要求:立足婚姻登记处,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充分挖掘专业志愿者,探索“婚姻登记员+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促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常态化开展。
4.申报要求:
(1)社会组织依法注册登记时间1年以上。
(2)至少配备1名具有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或1名获得社会工作专科学历的社工,及服务开展所需的志愿者服务队伍。
(3)至少配备1名从事社会学或社会工作研究、教学和实践或开展社会工作实践超5年的专业督导(机构负责人不可兼任本项目督导工作)。
4.项目产出
类型 |
具体产出 |
数量 |
常 态 化 服 务 |
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活动(新婚辅导、婚姻家庭、婚俗改革、家风家教) |
不少于12场 |
个案辅导(新婚辅导、离婚冷静期) |
不少于60例 | |
“小别离”“小欢喜”、热线推广活动 |
不少于3场 | |
其 它 |
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服务队伍 |
不少于20人 |
媒体报道 |
不少于1次 | |
经典案例 |
不少于4例 | |
督导 |
不少于3次 | |
成效视频 |
1个(不少于4分钟) | |
服务精美图片 |
不少于80张 | |
主题画册 |
1本 | |
直接服务人次 |
不少于1000人 | |
宣传覆盖人次 |
不少于3000人次 | |
备注 |
1.以上所有产出均不可重复计算; 2.服务形式应呈现多样化,包含小组、沙龙、讲座等多种形式,其中小组不少于1个(6节)。 |
五、经费说明
1.项目经费的拨付方式。项目资金分两次下拨。
2.项目经费的使用要求。经费预算应合理合规,原则上人员工资经费不低于60%,宣传经费不高于10%,督导费用不高于10%,管理费不高于10%,无明确标准规定的列支名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评选
1.比选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下午17:00前提交至江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正式比选:2024年12月16日,区民政局组织项目比选评审会,参评机构不少于3家。按照《2024—2025年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和计划”项目比选评审会评审指标》进行评审比选(比选过程资料存市婚管中心),推荐一家资质合格、经验丰富和信誉良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市婚管中心推荐。
(二)资料报送
报送资料(见下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每份单独装订成册,并经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资料清单 | |
类型 |
内容 |
申报资料 |
项目申报书(盖章件)、机构法人证书、项目人员资质证书、相关荣誉证明文件 |
(三)中心复审
市婚管中心组织专家复审会对区县(自治县)民政局推选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复审,将择优决定最终实施机构和项目实施类别。
(四)项目公示
市婚管中心将对通过复审的机构名单和项目实施类别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进行签约。
(五)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周期为11个月,项目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服务。
附件:1.2024—2025年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和计划项目申报书
2.2024—2025年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和计划”项目产出一览表
3.2024—2025年重庆市婚姻家庭社会工作“家和计划”项目比选评审会评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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