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19 16:45:52 大 中 小
近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综合评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对象,现将初审推荐的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公示如下:
一、初审推荐对象
(一)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李祖亮 重庆市江津区救助管理站站长
(二)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热爱民政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连续5年及以上专职从事民政工作,并在工作中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忠实履行为民惠民责任,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3.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在干部职工中有较高声誉。
(三)初审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
李祖亮,男,汉族,1981年1月生,本科学历,1999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市江津区救助管理站站长、一级主任科员。2020年度、2021年度考核均为优秀,2022年度考核为称职,2023年被评选为重庆市民政工作先进个人。
(四)简要事迹
该同志从事民政工作22年以来,有多岗位工作经验,在从事殡仪馆工作时,不怕脏不怕累,任劳任怨;在从事低保工作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在从事乡村振兴工作时,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理想信念和实干作风,为三农工作添砖加瓦;现从事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来要求自己。该同志有担当,敢作为,工作认真负责,谨慎细致,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
二、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3月26日
三、公示要求
如认为公示对象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局党委或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反映。反映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严禁借机故意捏造事实,造谣中伤或者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区民政局机关党办:023-47292016
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23-81220137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9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关注公众号
江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