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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对象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9 16:45:52

近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综合评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对象,现将初审推荐的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名单公示如下:

一、初审推荐对象

(一)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

李祖亮  重庆市江津区救助管理站站长

(二)评选条件

1.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热爱民政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连续5年及以上专职从事民政工作,并在工作中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忠实履行为民惠民责任,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3.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在干部职工中有较高声誉。

(三)初审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

李祖亮,男,汉族,19811月生,本科学历,199912月参加工作。现任重庆市江津区救助管理站站长、一级主任科员。2020年度、2021年度考核均为优秀,2022年度考核为称职,2023年被评选为重庆市民政工作先进个人。

(四)简要事迹

该同志从事民政工作22年以来,有多岗位工作经验,在从事殡仪馆工作时,不怕脏不怕累,任劳任怨;在从事低保工作时,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在从事乡村振兴工作时,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理想信念和实干作风,为三农工作添砖加瓦;现从事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来要求自己。该同志有担当,敢作为,工作认真负责,谨慎细致,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事项。

二、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3月26日

三、公示要求

  如认为公示对象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局党委或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反映。反映人应当使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严禁借机故意捏造事实,造谣中伤或者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区民政局机关党办:023-47292016

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23-812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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