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17 14:35:09 大 中 小
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津委法〔2022〕2号)、《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创建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委法办〔2022〕4号)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有关要求,结合全区民政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深入开展学习。区民政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重点围绕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著作,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理论学习研讨,2022年先后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民政系统法治思想逐步树牢,法治政府建设步入正轨。
二是坚持全面学法,提升法治思维。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科学拟定学习计划,将新修订的《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纳入集中学习,一年来,中心组累计开展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2次,党委一班人全面依法行政理论水平稳步提升。
三是坚持持续普法,筑牢法治思想。民政系统在抓好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大会及民政办主任会议等组织全区民政战线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逐步树牢,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对照通知要求,主动受领任务。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创建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委法办〔2022〕4号)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在分别开展自学的基础上召开党委会,重点对通知中涉及民政领域内容进行研究部署,坚持不推诿不懈怠,主动受领创建任务,科学制定符合民政工作实际的创建举措。
二是量化任务指标,制定贯彻举措。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涵盖民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区民政局坚持实事求是,将任务划分到科室,分管领导具体统筹,业务科室具体落实,经办人员具体细化,强化了各级责任,同时强调每季度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通报任务落实情况,对于落实缓慢、推进不力的给予批评处理,并狠抓问题整改。
三是对照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普及行政审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等服务,优化压缩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特别是婚姻登记、社会组织审批等,通过“放管服”改革方便了群众办事,优化了营商环境和公共服务,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我局制定了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敬老院公建民营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民政发〔2022〕124号)文件,代区政府拟制的《江津区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文明治丧示范区的通告》《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划定我区火化区和土葬改革区的通知》正在征求意见及审议中。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2022年我局全年开展行政检查615次,行政处罚4件,执法清零4件,同时联合住建、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把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作为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前提,切实解决“想不到、看不到、做不到”的问题。
三是推进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在扎实开展法治学习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对履行执法职责的工作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民政工作人员依法持证执法,确保了依法行政稳步推进,进一步助推了民政工作步入标准化、法制化轨道,提升了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2022年民政系统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17人,现共有持证执法人员51人。
四是积极应对行政应诉案件。完善行政应诉制度体系、加强行政应诉能力,2022年度发生婚姻登记类行政应诉案件2件,为同一事件,同一原告,收到司法建议书(津法建〔2022〕14号)1份,落实1次,负责人出庭1次,一审裁定原告撤诉。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方式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是有些民政法规制度、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三是亮点创新不够突出,工作方法不够新颖,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透,对解决矛盾问题的措施方法创新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市区法治建设年度重点任务,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能力,推动民政法治政府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健全民政法规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立案审批、调查取证、告知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努力提升民政领域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是增强创新意识,充分发挥机关人才优势、业务经验优势、互联网优势,努力开创法治建设工作新途径,使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生动,机制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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