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3-03 15:30:35 大 中 小
根据《中共重庆市江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津委法〔2021〕2号)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规则有关要求,结合全区民政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摆在重要位置。局党委始终把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作为推进法治型民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定期组织法治理论学习。2021年以来,先后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内容,纳入集中组织学习,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理论水平。
二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会固定议题。利用中心组学习等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等内容。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党规党纪意识,不断筑牢思想防线。建立督查检查机制,各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领域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宣讲宣传,制定系统干部培训计划,计划利用半天时间组织系统200名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培训。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民政保障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会前充分征求意见,充分进行论证,提交会议研究过程中,坚持从全局角度充分研究,确保问题解决。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各环节、各步骤的管理责任,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审查制度,严格遵守制发程序,严格把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环节、备案审查环节、清理处置环节,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有据可查、行政管理有据可依,并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按规定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公开,切实提高法治型民政建设水平。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行政检查251件,行政处罚3件;同时开展联合执法。跨部门联合对我区民政机构开展检查,把常态化、规范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作为事故防控和灾害防治工作的根本前提,切实解决“想不到、看不到、做不到”的问题。
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三)认真履职,持续打造一流民政政务服务职能
一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指南、办理流程图和申报资料清单,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实现动态管理。全部在政务服务网站(渝快办)上进行公布。
二是严格按照区政务服务办“一窗式”政务服务管理运行办法要求,规范操作规程、严守纪律要求、接受区政务服务办会同区委考核办、区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各部门事项进驻率、标准化、更新及时度,受理、审批(审查)、出件的办理数量、提前办结率、按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以及工作衔接程度、服务创新和便民措施落实等的通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整体重视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待进一步养成。
二是行政执法机构履行主责主业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队伍整体业务素质、经费保障、装备条件与执法工作需要不适应。
三是“放管服”改革的深度广度力度需进一步不断拓展和强化;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深化。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二)深入解放思想,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
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制定的《重庆市江津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重庆市江津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大力推进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推行权力责任清单。坚持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法治准则,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及时对外公布,坚决消除权力寻租空间。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要经过法律顾问审查后才能发布,杜绝有违上位法的规范性文件。
(三)大力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立足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多层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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