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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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62X/2024-00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4-03-01 11:47:2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措施。

2.贯彻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措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按权限负责报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相关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扶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承担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应急、安全、稳定等相关工作职责。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扶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重庆市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负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与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会同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重庆市江津区行政区划图。

(二)单位构成。

1.民政局属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单位有:

区民政局(本级)、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区救助管理站、区养老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区殡葬事业管理所。

2.民政局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综合执法科)、规划财务科、社会事务科(行政审批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科(社会工作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群众工作科(法制科)、机关党委。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总计75682.02万元,支出总计75682.02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84.83 万元, 下降2% 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可压尽压。

(二)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75682.0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030.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651.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784.83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可压尽压。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数75682.0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10.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00.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08.74万元,农林水支出11983.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20万元,其他支出2651.7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784.8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9.0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755.79 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可压尽压。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75682.02万元,支出年初预算数75682.02万元。收支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84.83万元, 下降2%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可压尽压。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030.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30.28万元,比2023年减少175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7.23万元,比2023年减少29.04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比去年减少2万元/辆车。主要用于保障区民政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0733.05万元,比2023年减少1721.59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可压尽压,主要用于基本民生保障,养老服务、老年福利、残疾人福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等民政事务管理重点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5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51.74万元,比2023年减少34.20 万元,主要原因中央、市级福彩公益金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减少。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支出和残疾人事业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区民政局2024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7.5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30万元,下降37% ,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单位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情况说明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 0万元,与2023年无增减变化; 

2004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2.50万元,比2023年减少0.3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无公函一律不予接待,从严从紧编制单位预算

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15万元,比2023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比去年减少2万元/辆车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9.72万元,比上年减少31.93万元,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3384.7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九、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吴永南  联系方式:  023-47560979


附件下载:

302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2024年区级部门预算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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