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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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62X/2023-001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8-22 [ 发布日期 ] 2023-08-23

区婚姻登记处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3-08-23 17:33:17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婚姻收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2.办理全区婚姻收养登记。

3.补发婚姻登记证。

4.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

5.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6.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22年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决算编制单位仅为区婚姻登记处一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1.88万元,支出总计271.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是本年新纳入部门决算单位,上年并入区民政局(本级)填报部门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7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是本年新纳入部门决算单位,上年并入区民政局(本级)填报部门决算。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是本年新纳入部门决算单位,上年并入区民政局(本级)填报部门决算。其中:基本支出271.88万元,占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资金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1.8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1.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是本年新纳入部门决算单位,上年并入区民政局(本级)填报部门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是本年新纳入部门决算单位,上年并入区民政局(本级)填报部门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68万元,下降8.6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支出预算压减工作的通知》(津财预[2022]12号)文件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1.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是本年新纳入部门决算单位,上年并入区民政局(本级)填报部门决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资金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4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1.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8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重庆市江津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支出预算压减工作的通知》(津财预[2022]12号)文件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3.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3)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2.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是本年新纳入部门决算单位,上年并入区民政局(本级)填报部门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2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是本年新纳入部门决算单位,上年并入区民政局(本级)填报部门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无年初预算数,无上年决算数。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无年初预算数,无上年决算数。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下降8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做好“过紧日子”十条举措;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是本年新纳入部门决算单位,上年并入区民政局(本级)填报部门决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上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减少0.4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加0.06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单位是本年新纳入部门决算单位,上年并入区民政局(本级)填报部门决算。

2022年度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均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编制项目支出,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编制项目支出,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也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故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编制项目支出,故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也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2年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故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7560979。


附件下载:

区婚姻登记处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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