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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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62X/2022-001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08-31 [ 发布日期 ] 2022-08-31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福利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22-08-31 11:48:17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院主要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负责收养特困人员及其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收养社会弃婴和孤残儿童及其教育、管理和送养工作;负责涉外儿童的收养;面向社会开展老年人代养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我院单位性质是区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科室:院办公室、财务室、代养区室、收养区室、膳食科、总务科、医务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是区民政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218万元,支出总计121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万元、上升0.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20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82万元,上升3.23%,主要原因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增加、社会代养业务收支项目资金增加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6.15万元,占74.07%;事业收入242.07万元,占20%;其他收入71.55万元,占5.9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23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21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9万元,上升0.67%,主要原因是社会代养业务支出项目支出增加等。其中:基本支出 848.15万元,占69.72%;项目支出368.3万元,占30.2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8万元,下降81.16%,主要原因是:社会代养收支项目资金结转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额896.5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3.16万元,下降6.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特困供养人员纳入区特困系统管理,其供养金由区民政局全额划拨至我单位,未纳入单位财政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8万元,上升1.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上调。较年初预算数868.55万元增加27.6万元,上升3.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从区民政局调剂增加基本支出预算20万元,追加职业年金缴费预算,职工晋档晋级等。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8万元,上升1.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上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万元上升3.17%。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上调,在职职工晋档晋级、社保费上调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零增长,主要原因是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3.79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控教育支出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9.16万元,占91.4%,年初预算数790.74万元,增加28.42万元,上升3.59%,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上调,在职职工晋升晋级、社保费上调等。

(3)卫生健康支出42.9万元,占4.78%,年初预算数43.72万元,减少0.82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0.3万元,占3.3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26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在职职工晋升晋级、社保缴费基数上调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13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万元,上升1.92%,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工作餐费、工会经费等。办公设备购置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4台办公电脑设备。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3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37万元。本年收入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零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项目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9万元,下降69.9%,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8万元,下降51.9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接送服务对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4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3万元,下降52.6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05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5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批次,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8.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16.46%,主要原因是为因疫情防控需要,本年度安排职工外出学习培训人次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9.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1%。主要用于采购收养人员衣被、办公设备、院内设施维护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完成指标率均在90%以上。

(二)绩效自评结

1.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孤残儿童生活费

自评总分(分)

1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


程勇

联系电话

17783005578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行率得分(分)


总量

42

总量

42

10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42

其中:财政资金

42

1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大力加强宣传政策,保障福利院孤残儿童基本生活需求、学习教育需求、医疗康复需求,保障孤儿教养康工作开展,让孤儿在良好的生活环境中身心健康的成长。

截止2021年12月,在院收养孤残儿童24名,加强了政策宣传,在册对象核查比对率100%。保障了其基本生活需求、学习教育需求、医疗康复需求,保障孤儿教养康工作顺利开展,孤儿在良好的生活环境中身心健康的成长。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新增对象资格合格率

%

≥99

100

100%

10

10


在册对象核查率

%

≥99

100

100%

15

15


时效指标

动态调整及时率

%

≥98

100

100%

15

15


成本指标

孤儿费用人均标准

元/人/月

1456元/人/月

1456元/人/月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政策知晓度

%

≧90

95

100%

15

15


保障对象公示率

%

100

100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90

100%

10

1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

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7853081


附件下载:

区社会福利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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