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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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381009320262X/2025-00060 [ 发文字号 ] 津民许准字〔2025〕45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事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江津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5-08-11 [ 发布日期 ] 2025-08-22

重庆市江津区富民职业培训学校业务范围变更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5-08-22 16:17:35


重庆市江津区富民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2025年8月11日向本机关申请重庆市江津区富民职业培训学校业务范围变更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其业务范围变更为:家政服务员、育婴师、养老护理员、焊工、电工、农业技术员、车工、装配钳工、架子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叉车司机)、中式面点师、电子商务师、全媒体运营师、健康照护师(初、中级、高级);无人机驾驶员、无人机装调检修工、农作物植保员、西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农业经理人(初级、中级)。同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二、自觉接受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和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三、每年在指定的时间内接受区民政局的年度检查。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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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民许准字〔2025〕45号重庆市江津区富民职业培训学校业务范围变更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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